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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公司轉手後結業,顧客該向誰追討預繳費?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要視乎公司易手時的買賣協議,不少買家只買資產、不買債務,若屬這類合約,顧客便不能向公司新東主追討;即使將公司清盤及變賣資產,顧客亦是最後獲賠償的一群。
陸稱,公司清盤後所得的金錢,會先用以支付「有抵押債務」,如以公司名義向銀行借錢買車或物業後,仍未向銀行清還的債務;若有餘錢,會分給債權人,如清還員工欠薪、交稅、為已購買的家具「找數」等,再有餘錢才會分給已預繳費用的顧客。
無收據 WhatsApp可作證據
HM個案中,家長林先生稱,預繳服務費時並沒獲發收據,只由HM職員登記相關資料。陸偉雄表示,若家長循民事追討預繳費,公司新東主確認家長曾付款的WhatsApp信息可成為付費證據,上庭時家長亦可要求翻查HM文件,證明自己有繳費,「若被告拒絕拿出來,(打官司)就會蝕底」。
就新東主聲稱舊東主造假帳、遭對方瞞騙,陸表示,若有人因造假數被定罪,或會以向受影響者賠償求情,但很多個案中被告其實已沒錢可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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