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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今年1月證監會建議放寬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的投資靈活性,證監會昨日發表諮詢總結,表示建議獲得普遍支持,將會落實相關建議,包括允許房託投資金融工具及物業發展,但相關投資將分別不可超過資產總值的25%及10%。
投資不可逾資產10%
證監會表示,諮詢期內合收到113份來自房託基金經理、財務機構、律師事務所及多個業界組織的意見書,大部分回應者均支持為物業發展投資及相關活動引入靈活性的建議。其中有意見指出,若房託獲准在項目較早階段就以較低成本購買,能為單位持有人取得較佳的投資回報,而且比起對現有物業進行大規模翻新,或以低廉價格出售,此舉更能提供可持續發展的解決方案,減少對公眾和租戶帶來不必要的騷擾。
至於允許房托基金投資於金融工具,大部分回應者贊成此舉令房託基金更有效管理現金,尤其在市場適合物業有限時,能為單位持有人帶來更加回報。不過,不少回應者提議將相關投資的涵蓋範圍限制於「較低風險」類型的證券,包括將涵蓋範圍僅局限於房地產相關工具、固定收入、保本或短期金融工具、指定地區的公共證券、投資級別債務證券及上市證券。
投資金融工具不可超25%
證監會提議限定房託僅10%的資產總值可用於物業發展,而為防止改變房託基金產生定期收入的性質,房託投資於金融工具的資產總值不得高於25%,而單一投資則不得高於5%。
投資不可逾資產10%
證監會表示,諮詢期內合收到113份來自房託基金經理、財務機構、律師事務所及多個業界組織的意見書,大部分回應者均支持為物業發展投資及相關活動引入靈活性的建議。其中有意見指出,若房託獲准在項目較早階段就以較低成本購買,能為單位持有人取得較佳的投資回報,而且比起對現有物業進行大規模翻新,或以低廉價格出售,此舉更能提供可持續發展的解決方案,減少對公眾和租戶帶來不必要的騷擾。
至於允許房托基金投資於金融工具,大部分回應者贊成此舉令房託基金更有效管理現金,尤其在市場適合物業有限時,能為單位持有人帶來更加回報。不過,不少回應者提議將相關投資的涵蓋範圍限制於「較低風險」類型的證券,包括將涵蓋範圍僅局限於房地產相關工具、固定收入、保本或短期金融工具、指定地區的公共證券、投資級別債務證券及上市證券。
投資金融工具不可超25%
證監會提議限定房託僅10%的資產總值可用於物業發展,而為防止改變房託基金產生定期收入的性質,房託投資於金融工具的資產總值不得高於25%,而單一投資則不得高於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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