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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一新﹕質疑監委提名 小英欠憲法素養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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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22日 06:35
2014年07月22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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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月初台灣立法院行使監察院的人事同意權,遭民進黨技術性杯葛,只能擇期再處理。由總統馬英九提名的下屆監察委員名單是否能獲社會接受,見仁見智,也可受社會公評。但在回應記者提問時,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竟說:「監察委員任期6年,這次人事案已剝奪下一任總統的提名權和下一屆國會的同意權,造成憲政體制紊亂,這是國民黨過去操作監察院人事造成的結果。」顯示她欠缺憲法素養。


誤解馬擴權剝奪國會同意權

顯然,蔡主席誤解了中華民國憲法在監察院的人事的設計。首先,她誤以為馬英九總統是在擴權,不讓下屆總統行使提名權。事實上,馬英九2008年上任之初,由前總統陳水扁提名的監委任期行將屆滿,提名新監委的權力自然輪到馬英九來行使。


其次,她也誤以為馬英九行使監察院人事案的提名權,是剝奪下一屆國會的同意權。事實上,每一屆監察委員的人事案都需當時的立法院行使同意權,與國會是否代表新民意或舊民意無關。換言之,那一屆國會議員正好遇到監察委員的提名案,就有義務行使同意權,表達支持或反對的立場。立委不行使同意權,或是阻撓其他立委行使同意權,才是自我剝奪同意權,或妨礙其他立委行使同意權的自由。


第三,她說,監察委員任期6年,這次人事案已剝奪下一任總統的提名權和下一屆國會的同意權,造成憲政體制紊亂,殊不知這正是中華民國憲法設計監察院人事案的優點。在此一設計之下,除非這次提名通過的監委因故出缺,2016年當選的總統若是民進黨籍,將不能提名新的監委,而令這次提名通過的監委能獨立地行使「御史大夫」的職權。


任期6年 監察委員獨立用權

當然,如果民進黨籍總統做滿4年並獲連任,自可在連任後行使新監察委員的提名權。監委任期一做6年,難道連任的民進黨籍總統會說總統提名的監委人事案會「剝奪下一任總統的提名權和下一屆國會的同意權,造成憲政體制紊亂」。


第四,蔡英文說,馬英九提名的監委人事案是「國民黨過去操作監察院人事造成的結果」。顯然,她完全忘了民進黨也曾執政8年,當時民進黨總統陳水扁固然概括承受國民黨籍前總統李登輝提名的監察委員,但也自己提名過監察委員。


由此觀之,蔡英文自以為是地對總統監委提名權妄加議論,充分突顯她對憲法的無知。首先,她說「這次人事案已剝奪下一任總統的提名權和下一屆國會的同意權,造成憲政體制紊亂」,顯示她完全無視中華民國憲政制度設計之合理性與監察制度之獨立性,即妄加評論。


其次,雖然她並非憲法專家,但作為一位政黨領袖,至少應有一些了解政治學甚至憲法學的幕僚,以便在發言或發表演說前做點功課,以免貽笑大方。她這次針對監察院人事權的發言,就與孔夫子對後世學子「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為知也」的警訓背道而馳。


惹裝傻質疑 或為修憲鋪路

第三,她妄加批評,顯示她可能忘了自己成為2016年新總統的可能性,也忘了她若連任也有機會行使監察委員的提名權。此情此景,不禁令人想起她曾在2011年對軍公教人員領十八趴(即退休軍公教人員享受台灣銀行存款18%的優惠利率)大肆抨擊,卻忘了她自己領的正是十八趴退休金。


第四,她批評監察委員提名導致憲政體制紊亂,並說「這是國民黨過去操作監察院人事造成的結果」,不無可能是想藉着批評國民黨導致憲政體制紊亂,來引導與創造話題,將憲政體制紊亂的議題導向修憲。


究竟蔡英文是真的欠缺憲政素養,還是故意裝傻,藉批評監察委員提名導致憲政體制紊亂,而將議題導向修憲?不過,修憲茲事體大,在朝野政黨沒有共識的情况下,不太可能成局。國民黨是立法院多數黨,不可能任由民進黨牽着鼻子走。何况,當年將立委人數縮小的那次修憲,為民進黨率先發動,10年不到,民進黨又出爾反爾,不可能取信於民,更不可能得到大多數人民的支持。


作者是淡江大學美洲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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