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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警方月初拘捕七一遊行5名組織者,指他們涉違反「不反對通知書」、落車無熄匙等罪名,又因「毅行爭普選」超過30人參加,主辦者未有申請而發警告信。然而,反觀過往類似情况,警方卻未有執法,引起公眾關注警方執行《公安條例》的尺度。有團體表示,最近事件反映《公安條例》為政治服務,警方收緊執法尺度或與佔中臨近有關。警方強調執法不偏不倚。
警:按法律公正處理集會
民陣副召集人沈偉男列舉數個例子(見表),批評警方在執行《公安條例》時的不一致,認為警方執法有政治計算,「佢想嚇你,就告你」,認為近來執法收緊或因佔中臨近,政治氣氛較緊張,反觀反國教科時,主辦的學民思潮是學生,為免拘捕學生在市民中引起反彈,故某程度上容許示威進行。沈稱警方有需要清楚交代執法尺度,並促請修改《公安條例》。
警方發言人表示,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法律,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協助公眾活動的舉行時首要確保公共安全、維持公共秩序以及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及自由,使活動可以安全及有秩序地進行。
港大學者﹕警現傾向嚴厲執法
專門研究憲政發展與人權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指出,《公安條例》立例以來,警方以往或不願(reluctant)嚴厲執行此不受歡迎(unpopular)法例,但現時看來警方傾向嚴厲執法。他稱警方在執法時有酌情權,不清楚警方傾向嚴厲執法是否和現時政治氣候有關,但最近數次拘捕行動令人有這方面的關注。
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去年卸任前,修訂律政司的《檢控守則》, 特別新增針對公眾秩序活動的檢控指引,訂明檢控人員要考慮《基本法》保障市民集會示威的自由,示威行為必須是「超出理智範圍或合理界線」才應被檢控。
警:按法律公正處理集會
民陣副召集人沈偉男列舉數個例子(見表),批評警方在執行《公安條例》時的不一致,認為警方執法有政治計算,「佢想嚇你,就告你」,認為近來執法收緊或因佔中臨近,政治氣氛較緊張,反觀反國教科時,主辦的學民思潮是學生,為免拘捕學生在市民中引起反彈,故某程度上容許示威進行。沈稱警方有需要清楚交代執法尺度,並促請修改《公安條例》。
警方發言人表示,尊重市民表達意見、言論及集會的自由。警方一直根據法律,公平、公正和不偏不倚處理所有公眾集會、遊行及示威,協助公眾活動的舉行時首要確保公共安全、維持公共秩序以及保障其他人的權利及自由,使活動可以安全及有秩序地進行。
港大學者﹕警現傾向嚴厲執法
專門研究憲政發展與人權的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戴大為(Michael Davis)指出,《公安條例》立例以來,警方以往或不願(reluctant)嚴厲執行此不受歡迎(unpopular)法例,但現時看來警方傾向嚴厲執法。他稱警方在執法時有酌情權,不清楚警方傾向嚴厲執法是否和現時政治氣候有關,但最近數次拘捕行動令人有這方面的關注。
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去年卸任前,修訂律政司的《檢控守則》, 特別新增針對公眾秩序活動的檢控指引,訂明檢控人員要考慮《基本法》保障市民集會示威的自由,示威行為必須是「超出理智範圍或合理界線」才應被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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