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呂秉權﹕政改報告 中央無投訴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1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19日 06:35
2014年07月19日 06:35
新聞類別
副刊
詳情#
【明報專訊】聞說行政長官梁振英甚懂中國官場潛規則,到北京面聖時會盡量模仿領導人領帶的顏色,令對方看自己看得更養眼舒服。


因此,梁振英每逢上京一定會帶備多條不同顏色的領帶,在領導人正式接見前會想方設法打聽對方領帶的顏色,在得知習近平挑紅時我就挑紅,李克強選藍我就選藍,總之盡量抄足對方的衣著顏色,跟他們保持高度一致,以傳遞思想統一、政治忠誠的信號,不會被你看到格格不入。


所以,當大家翻看照片,從面見胡錦濤、溫家寶,到會見習近平、李克強,梁振英基本上都跟領導人佩戴同一顏色或色系的領帶,配對率近乎百發百中,例不虛發,神乎其技也。


梁特首,真係識做啦!

巧合地,行政長官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提交的政改報告,與北京早前的政改放話亦保持高度一致,對方怎不看得滿心歡喜?梁特首,真係識做啦!難怪《文匯報》事後亦發表〈依法如期普選 香港主流意見與中央一致〉的評論文章。


《行政長官報告》對香港民意的總結和觀察如下:(括號為北京等方面的類近說法)

•社會大眾普遍認同在《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的基礎上,理性務實討論,凝聚共識,落實普選行政長官。


•社會大眾普遍認同行政長官人選須「愛國愛港」。


(人大常委副秘書長李飛2013年11月22日講話:「香港社會普遍贊同按照香港基本法規定落實普選,普遍贊同與中央對抗的人不能擔任行政長官,我們堅持的原則是有廣泛社會支持的……(中央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的人擔任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

註:政改諮詢前的李飛與諮詢後的梁振英對以上準則,分別用了「普遍贊同」和「普遍認同」,字眼十分相似。


(人大委員長兼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張德江3月6日講話:「行政長官普選制度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况,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規定,行政長官要符合愛國愛港標準。」)


•主流意見認同《基本法》第45條已明確規定提名權只授予提名委員會,提名委員會擁有實質提名權,其提名權不可被直接或間接地削弱或繞過。


(《文匯報》3月12日報道,李飛會見港區人大政協法律界人士時主動指出,「公民提名」本身違反基本法,香港法律界人士要多用理論去讓市民知道「公民提名」是怎麼一回事。)


特區政改三人組,出席了226場諮詢、活動,又收到12多萬份團體和個人的意見書,其中親建制派作了很大貢獻。這些意見被炮製成主流和普遍的民意,反之78萬爭取公民提名的公投和51萬人上街爭普選的訴求就被忽略、被邊緣化成不入流的意見。


由於6•22公投和7•1大遊行已過了5月3日為界的政改諮詢期限,這些比政府「主流意見」和「普遍認同」數以倍計的民意,只能卑微地成為「不少市民」的民意,屈膝在《行政長官報告》的尾三段:

•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名程序這關鍵議題方面,雖然在諮詢期內已有法律專業團體和其他社會人士指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但有不少香港市民在諮詢期結束後仍然認為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程序應包括「公民提名」這元素在內。


筆者曾請教佔中的戴耀廷,如果不計較技術因素,會否想早點搞公投,好讓這些民意能更恰如其分地寫進報告內?

戴說,如沒技術問題當然想這樣做,但5月時他們仍在搞商討日三,所以時間上應該趕不及。即使沒這個問題,戴亦相信政府不會如實反映市民對公民提名的強烈訴求,說不定到時亦是被縮成一小段,「政府鍾意點舞就點舞」。


緊跟中央,始終是為官的長遠之道。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