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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地價仲裁下月推 議員憂涉延後利益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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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17日 06:35
2014年07月17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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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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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提出「補地價仲裁先導計劃」,建議土地業權人與地政總署商議補地價時,若兩次上訴仍未達共識,可透過一個由律師、測量師組成的3人小組仲裁地價協議,先導計劃下月起實施,為期兩年。


立會反對不阻實施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昨討論計劃時,有議員擔心計劃會令政府失去主導權,仲裁員也會牽涉延後利益,終通過無約束力動議反對計劃,但因計劃不涉立法程序,將如期實施。


現時若有土地業權人要求更改土地用途,須與地政總署商議補地價金額。政府為增加土地供應,建議推行有關計劃。


地政總署長甯漢豪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稱,仲裁小組由3名成員組成,包括一名具10年或以上法律經驗的律師,兩名在土地及估價方面具10年經驗的測量師,並由政府及業權人雙方同意委任。


她續說,計劃只針對補地價爭議,涉及地契及政府政策等問題則由民事程序處理;仲裁員要透過雙方提交的文件及協議作裁決,最終亦要公開補地價金額。


人民力量陳偉業擔心此舉令政府失去補地價決定的主導權。


另外,工業界林大輝亦認為仲裁員很大機會有延後利益,制度的認受性及公信力都會受質疑,難以在現時社會氣氛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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