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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美儀﹕良心是危險的事?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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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14日 06:35
2014年07月1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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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良心是一種道德的規範,是一種辨別對錯的認知,但今夕在香港,有人指良心是很危險的事,何其諷刺。


香港社會出現前所未有的撕裂,很多識時務者早早到大邊站,此時此刻,願意挺身而出說句公道話,或帶憐憫與關懷之情對待無權無勢者,已是難能可貴的良知。


大律師公會上周就政改問題所發的聲明,可說是安慰不少人心的良心聲明。公會在聲明中指出,雖然公民提名在技術上不符《基本法》,但公民提名的理念,即容許選民最大程度參與的理念,仍可透過「提名委員會」實踐,政府的諮詢報告應包含這觀點。公會認為,如單純以違反《基本法》為由,拒絕受歡迎的方案,而沒嘗試考慮如何在符合《基本法》框架下操作,是濫用、誤用法治概念,法律只會淪為當權者壓倒公眾期望的手段。這想法,正是不少市民的期望,也是不少願意與中央商討的溫和民主派爭取的方向。特區政府若拒絕向中央如實反映港人的意願,盲從北京指公民提名是違反《基本法》而拒絕妥協互讓的路線,最後的溫和力量將在香港消失。


讓人安慰的,還有科技大學校長陳繁昌和浸會大學校長陳新滋,近日就有學生在月初遮打集會中被捕後的回應。兩位校長均指會向有關學生提供支援,其中陳新滋更說,「深信參與活動的同事與學生都是有理想、追求公義和真誠關心社會,希望他們的訴求應得到重視」。當學生願意為香港的未來,為建立一套更好的制度,押注個人的前途,大學本着愛護憐惜學生的精神,盡量支援他們,是應有之義,兩位陳校長的取態,令人尊敬。


在當下混沌局勢下,瞞心昧己的人愈來愈多,願意保留那顆良心更顯彌足珍貴。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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