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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修訂歧視條例 方向雖佳防引發反彈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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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14日 06:35
2014年07月1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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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等機會委員會發表諮詢文件,提出建議立法保障新移民及旅客不受歧視,諮詢期3個月。文件提出的建議範圍,可能影響部分政府政策,尤其是涉及資源分配的公屋及福利,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我們認為,消除歧視是無可爭議的普世價值,也是現代社會發展的終極方向,但由於今天香港社會出現的一些「歧視」,實是涉及複雜的多種因素,在草擬及執行條例時,必須從長計議,避免引起社會另一次衝突。


事態敏感勿輕率

切忌好心做壞事

這次平機會提出的建議,主要是修訂4項條例,包括《種族歧視條例》、《性別歧視條例》、《家庭崗位歧視條例》及《殘疾歧視條例》。最受大眾注目的是《種族歧視條例》,也是如今社會熱議的議題。種族歧視絕不可取,香港是受教育率高的現代都會,雖說種族歧視過往曾經出現,但多年來經過教育宣傳,這一情狀大為減少,尤其是對外籍或外裔人士歧視的「稱謂」,更幾乎從傳媒上完全消失。這一點,香港是無愧於作為一個世界都會的特質。


但是,如今社會的爭議不在於此,在於新移民來到香港後,一旦申請包括公屋在內的福利時,應否馬上就像土生土長的巿民般可加入申請行列。香港有行之有效的申領公共資源的資格要求,其中一項,是必須在港住滿7年始可正式申請。平機會的建議引起社會激論的原因之一,是建議提出新移民不應受到較差待遇;然而,假若建議獲通過,意味政府對公屋、生果金及傷殘津貼等福利申請者須居港至少7年的現行規定,會與反歧視條例有所牴觸。我們認為,這是涉及香港公帑及社會資源的大事,切忌輕率處理,否則隨時「好心做壞事」,引發更大的社會爭端。


誠然,新移民或遊客並不是一刀切在港不能享有基本人權,例如急病可到醫院接受治療,這一點巿民不會反對,香港也絕非「見死不救」的冷血城市;亦不應因廣東話欠佳而拒聘新移民。但是,倘涉及的是長遠政策安排,即如前述的公屋輪候及福利金申請,一旦取消7年的規定,香港不可能在當下便能承受巨大的負擔。以公屋為例,目前有24萬宗申請,由於土地吃緊,如何處理公屋土地需求,已令政府頭大如斗;倘若再開放申領資格,先不論會增加多少申領者,光是土地資源從何而來,已夠令規劃一方無法處理。


然而,不論新移民申請房屋或福利,抑或遊客受到不同差別對待,這些都只是折射出來的表徵議題,核心是內地人士入境香港受制於內地有關部門,簡言之,就是內地人士的來港安排出了問題。香港近年湧現針對內地移民及遊客的行動及語言,其中一個原因,是港方無法擁有入境批核權的大量內地移民及遊客引發的矛盾,小至當街便溺,大至資源爭奪,毋庸置疑這是中港矛盾的一種體現。


入境人流控制權

不在港手難截流

所謂「歧視」,具體內容可理解為弱勢社群被強勢社群欺壓,從香港近年的情况來看,與其說是香港巿民欺凌內地遊客或新移民,不妨從另一角度檢視這種「欺凌」,尤其是內地人士來港的批准程序,也可說香港某程度受到內地出入境部門在批准內地人士來港的程序上的權力歧視。特區政府在這兩個議題有看法,但由於誰可移民香港、誰可來港旅遊,乃至於何時鬆緊,香港基本無法置喙。中港對同一問題取向不同,得出的結果,是1000多平方公里的城巿擠得水泄不通,交通設施難以負擔,特區政府官員說「等多兩班車」是「何不食肉糜」的輕率。


香港從來是一個移民及旅遊城巿,新移民來港也非如今才有,我們父執乃至祖父輩,不乏來自中國大陸各處城鄉,天南地北來到香港,融合過程漫長,難以一蹴而就。但這絕非不能融合,不過若人口大量湧進,配套無法接上,就會出現問題。事實上,任何國家或城巿,都不可能在短期內接收大批外來人士,而申請公共資源應有先有後,這樣才能適當分配資源,做到最大的公平。


香港社會近期處於高壓狀况,任何一樁事件處理欠慎,隨時引爆「計時炸彈」。平機會反對歧視的理念值得擁抱及支持,亦是普遍巿民同意的文明社會趨勢,然而在具體處理和執行時,須結合香港實際環境,各方持份者意見都要吸納,從中理出一套既做到消滅歧視,又可適當處理有限社會資源的兩全其美之道,切忌出現「一法立,一弊生」的情况,和平安樂,才是700萬巿民以及外來人士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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