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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物管公司高層﹕不止一間如此做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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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13日 06:35
2014年07月13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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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本身是兩幢大廈法團主席的物業管理顧問陳文佑表示,管理公司藉附屬公司奪得小型工程生意,而法團成員則是義務參與工作,難作監察。有另一大型物業管理公司的前高層人員對本報透露,不止康業一間管理公司採取類似做法,他曾任職的公司,也曾將全港分為4區,每區的區域經理,每年要承擔附屬公司小型工程生意額的目標;達標的可獲優厚分紅,若不達標則有可能被解僱。


小工程只需一報價 易給附屬公司

一些物業管理公司則會同時設立提供不同服務的附屬公司,例如裝修公司、清潔公司或保安公司等,利用現時屋苑小型工程只需一張報價單的安排,將工程都交附屬公司承辦。該名不願具名的大型管理公司前高層人員表示,附屬清潔公司也會採取類似小型工程的做法,承辦較小金額的合約。


至於附屬保安公司,可用調動人手的方式增加生意,例如某屋苑請了10名保安人員,但部分保安實是與其他屋苑共用,全日在屋苑執勤的保安,實際上少於10人。


該前高層人員稱,區域經理每年都有附屬公司生意目標,例如過千萬元的營業額,若能達標每年可獲得多次分紅,他們會指示各屋邨的「邨長」,鼓勵業主立案法團將小型工程交附屬公司承辦。由於小型工程通常只需一份報價,因此只要管理公司與法團相熟,很容易成功。


顧問指法團難監察 倡民政處監督

本身是兩幢大廈法團主席的物業管理顧問陳文佑說,管理公司利用附屬公司賺生意,法團難以監察,「法團成員都是義務工作,未必有足夠時間和知識監察每項小工程,甚至有些緊急工程做完了才拿錢,法團連工程是否真的進行了也不知道」。


但他表示,沒有可能每項小額工程都招標,難免要用報價的方式進行。他認為,民政事務處應加強監督作用,協助小業主監察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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