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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訓練未用單車徑 「少女車神」罰300元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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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11日 06:35
2014年07月11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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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在香港國際場地盃奪金的「少女車神」馮郁淇,去年在大埔汀角路訓練時,被票控在公路而非單車徑上踩單車。她昨承認傳票控罪,被罰款300元。現正就讀女拔的馮在庭外透露,因明年將考文憑試,打算集中精力在學業上,故現時正申請退隊。


港青單車隊成員馮郁淇(17歲),遭票控違反《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案情指她於去年8月4日,與另外5人沿汀角路向大美督方向踩單車,當時6人雖經過單車徑入口,卻沒有駛入單車徑,繼續在公路上踩單車。當時帶隊的教練袁智浩及馮郁淇,各被票控在劃給單車使用以外的道路騎單車,袁早前認罪被罰款200元。


馮郁淇昨求情指自己仍是學生,案發當日以港隊成員身分接受訓練,所有行動都是跟教練指示,「教練行邊我就行邊」。她又呈上求情信,指希望以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


暫委特委裁判官何極輝指出,由於她已認罪,故不可再以守行為方式解決,但念及被告仍是學生,案發時沒有發生意外或受傷情况,且被告只是聽從教練指示訓練,判罰款300元。


為學業擬退出港隊

馮郁淇在庭外表示,現時已沒有再跟港隊訓練,但強調與案件無關。因她早前參加單車亞洲錦標賽後,發現學業有點跟不上,加上明年將考文憑試,故希望退隊專注學業。


【案件編號:FLS1708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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