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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社職員強姦女生 囚5年9月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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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09日 06:35
2014年07月09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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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已婚補習社男職員利用WhatsApp向18歲女生發動追求攻勢,相約女生晚上到補習社,將她強姦。被告日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強姦罪成,昨在高院被判囚5年9個月,他在庭上向3個月前生下兒子的妻子大呼:「老婆對不起,我愛你!」


庭上向妻說「我愛你」

被告鄧慶賢(31歲)沒有案底,父母、妻子及數名教友昨到庭支持。法官指出,案發時就讀中六的事主在事件中沒受傷,惟被告在補習社工作,雖非教師,但基於其職權及與事主年齡差異,屬較權威角色,藉此犯案屬加刑因素。法官指事主拒絕被告一連串「浪漫招數」後,仍與被告以WhatsApp通訊屬不智,其後應約晚上獨自到補習社等被告,難辭其咎,但法庭須予保障。


被告聞判落淚,高聲向妻子父母道歉,交託父母照顧自己的兒子,有女親友回應說「唔使講,我哋等你!」辯方透露,被告為家中支柱,被告在審訊前從事網上貿易生意,但不太成功。


案發去年3月4日,當時29歲的被告為北角嘉勳教育中心接待員,他於案發前一天主動結識事主,向她發送多個曖昧信息,翌日以協助事主調動補習課為由,邀事主找他,待其他人離開後,在職員室推倒事主與其性交。


【案件編號:HCCC5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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