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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特首梁振英前日在立法會被黃毓民擲杯的事件有新發展,黃毓民昨晚在律師陪同下,到中區警署協助調查,被警方以「普通襲擊」罪名拘捕扣查,今日凌晨獲准以500元保釋,下星期四返署報到。黃毓民離開警署時稱,「過往未試過有議員在立法會內的行為要警方插手……梁振英你放馬過來。」
聞警將拘 自行到警署
昨晚10時許,當黃毓民乘坐房車離開立法會到達警署,其間黃在車廂內雙手做出「V」字勝利手勢給記者拍攝。有近百名黃毓民的支持者,帶同寫有「熱血公民」、印有黃頭像及寫上「普羅政治 聞聲起義」旗幟,在警署外聲援,大叫「公民抗命無罪,政治檢控可恥」口號。
黃毓民離開車廂,用揚聲器與支持者講話,表示昨日因收到消息指警方會拘捕他,與律師經商議及致電警方了解,決定自己到警署,又稱「費事半夜三更被差人到屋企拍門嘈醒,或者講講吓波被人騷擾」。
警方說,前日上午接獲行政長官辦公室人員報案,指有人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投擲玻璃杯襲擊他人,案件由中區警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警方稱,昨晚在中區拘捕一名62歲姓黃男子,涉嫌「普通襲擊」正被扣留調查。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因普通襲擊被定罪,即屬干犯可循簡易或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可判處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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