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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通訊局昨向無綫電視發出兩項勸諭,其中一項源於今年1、2月在翡翠台深夜播放的一系列百佳超級市場廣告,宣傳該超市各種特價商品,當中包合一款酒類飲品,但廣告本身有兒童參與演出,違反《電視廣告守則》相關條文。另外一項勸諭是基於明珠台今年2月一段深夜新聞報道,較牌照規定的15分鐘播放時間少了30秒,通訊局稱失誤是基於有無綫職員疏忽,但無綫在三個月兩度干犯,故發出勸喻。
酒類廣告有兒童參演
通訊局表示,接獲一名公眾人士兩宗投訴,均針對在無綫翡翠台及高清翡翠台播放的一系列百佳超市廣告。通訊局調查後裁定,相關廣告違反《電視通用業務守則—廣告標準》第6、7章相關條文,即兒童不可參與宣傳酒精飲品、酒精零售點的廣告。不過,通訊局認為,廣告並非在「合家歡」時段,而是在11時後的深夜時段播出,廣告中亦無兒童飲用酒精飲品情節,不構成鼓吹未成年飲酒,因此決定向無綫發出勸喻。
另外,和記電訊的流動數據服務在今年1月22日故障,歷時逾2個半小時,影響大約20萬名客戶,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通訊辦)接獲34人投訴。通訊局昨公布,調查後發現故障主因是和記的外判供應商硬件出錯,超出和記可控制範圍,加上和記事後立即補救,遂裁定和記並沒違反牌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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