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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霸王麵」 休班警醉打同袍守行為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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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01日 14:38
2014年07月01日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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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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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休班水警晚上於酒吧消遣後到麵店吃麵,卻疑因「食霸王餐」與店員爭執。警員接報到場後,休班水警自稱是同袍,但未能出示委任證,其後更拳打警員胸口。休班水警原被控襲警罪,但辯方其後去信控方,指被告被定罪後將失去工作及長俸。控方昨同意被告自簽2000元守行為一年,獲法庭批准,裁判官坦言被告「應該慶倖」。

暫委裁判官水佳麗又下令,被告李容康(49歲)須繳付1000元訟費,以及向涉案麵店賠償60元麵錢。案發於去年12月30日晚上約10時許發生,被告在尖沙嘴的酒吧消遣後,帶醉到區內的「香港仔森記魚蛋粉」吃麵,付款時才發現身上現金不足付60元的麵錢,為此與店員爭執,其間有人報警。

辯方稱會失警職 控方肯撤控

警員到場後,被告要求到附近櫃員機提款,但當警員問他有什麼提款卡,他卻一言不發。警員其後着被告打開背囊,以看清楚袋內是否有錢繳付欠款,惟被告突然情緒激動,高聲呼叫並自稱擁有很多不同種類的卡,又向警員表示自己是休班警。警員要求被告出示委任證,但被告沒理會,步履亦開始不穩,其後更突然出拳打了警員胸口一下。警方後來派員增援,最終將被告制服。

【案件編號:KCCC116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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