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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任港大法律院長沒不捨長青網文章

2014年0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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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7月01日 14:38
2014年07月01日 14:3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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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陳文敏1999年接任港大法律系主任,至2002年法律系升格學院,陳文敏亦過渡出任院長,一做14年。今天退下院長一職,陳文敏說沒有不捨,「人哋想你留低的時候,便應該是時候走」。他說自己卸任後先會休息半年,一來讓自己休息,二來也要避免墮入「老人政治」陷阱,讓接任人有更多空間,「退下來便要放手」。

將暫休免墮「老人政治」

陳文敏說,領導角色不宜久任,10年已「好足夠」,否則難有新思維。2010年,大學跟他續約,他原可續任5年,但他選擇只做3年至2013年6月底,原打算協助學院遷入百周年校園、完成大學改制兩個「大project」便功成身退,豈料遲遲未覓得合適接任人,陳的任期亦兩度延長,不過他不認為本地法律人才青黃不接,「全世界也難找院長」,只因精於學術、又會行政的人不多。

陳文敏說,2002年他接手法學院時,法學院只教香港實體法律,現在學科排名打進國際20大,學生、合作伙伴、研討會、研究事務亦走向「國際化」,陳文敏逐一數出,大學踏入「國際化」,是他任內得意之作之一。

至於走向國際如何與大學「商品化」平衡?陳文敏說,做任何東西也要有資源,大學也不能「清高到只顧理想」,商品化本身不是問題,若「商品化」可推動大學價值,商品化也不是壞事,「錢可以做好事,也可以做壞事,本身中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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