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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西貢昨凌晨發生的士撞牛後不顧而去事件。空載新界的士行經大網仔路時,將一頭大黃牛撞倒,的士車頭嚴重凹陷,黃牛重傷倒地,但司機繼續開車離開現場,駛至1公里外的西沙路讓車處才停下。司機聲稱事發路面停車有危險,要駛至安全位置才可停車,但最終仍涉車禍後不顧而去罪被捕。被撞黃牛因傷勢嚴重,需當場人道毁滅。
嚴重內出血 黃牛人道毁滅
捱撞黃牛事後倒臥地上,前腳有多處傷痕。漁護署獸醫到場蒙上其雙眼,以防牠受驚。獸醫檢查牛身後,發現其腹部脹大,相信嚴重內出血,當場打針人道毁滅,牛屍其後由食環署人員撿走。漁護署表示,死亡黃牛是成年雄性,屬西貢「原居牛」。
肇事新界的士在1公里外的西沙路一個避車處被發現,車頭嚴重凹陷,64歲司機李×天在警車上接受警員問話,他稱昨凌晨1時許駕駛空載的士欲往市區,在大網仔路時突有牛群跑出路面,他收掣不及將其中一頭牛撞倒,隨即駛離現場。
司機稱路面停車危險 附近有停車場
李解釋,當時認為路面有危險才離開,聲稱「如果我要走,根本不用停在這裏等警察」,其後又指要通知車主,徵詢如何處理。警方將案件列「交通意外無人受傷(不顧而去)」處理。本報記者發現,距離肇事現場數十米外即有露天停車場。
律師梁永鏗表示,根據法例,一旦遇上車禍導致人畜受傷,司機應立即停車報警,「即使在東區走廊遇上車禍也應停在路邊」。除非司機覺得留在現場,可能會被其他牛襲擊,否則應留在原地等候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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