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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四」船長請英御狀打官司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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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28日 06:35
2014年06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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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2012年國慶夜導致39人罹難的南丫海難,涉事港燈船「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及港九小輪「海泰號」船長黎細明,各被控39項誤殺罪。其中,周志偉申請委聘專門打海事官司的英國御用大律師James Michael Turner來港作代表,昨獲高院首席法官批准。周志偉一方指出,Turner來港會與本地資深大律師及大律師一同代表周處理刑事官司,大律師公會沒有反對申請。


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出,認同案件涉及複雜的法律爭議,決定批准申請。


兩船長控誤殺11月審

兩被告周志偉(56歲)及黎細明(55歲)同被控39項誤殺罪名,即沒有保持適當的瞭望,或沒有採取任何有效措施及步驟,避免「南丫IV號」與「海泰號」碰撞。案件已排期今年11月10日開審,預計需時60日。兩被告獲准以2萬元現金保釋,及須交出旅遊證件。


【案件編號:HCMP129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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