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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男侍應瀏覽色情網站後,聲稱一時衝動,在旺角朗豪坊女廁廁格內連續偷拍4小時,他被揭發後一度聲稱涉案手機是在戲院拾獲。他昨承認1項遊蕩及14項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0日判刑,以等候背景報告及心理醫生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程偉賢(30歲)被控於今年4月22日,在旺角朗豪坊女廁內遊蕩及以手提電話拍攝女廁。控方案情指出,當日下午6時,朗豪坊一店舖的女店員進入商場11樓女廁準備如廁,突發現被告蹲在其中一個廁格內,把手機從隔板下方伸進隔鄰廁格,被告見形迹敗露,即起身道歉及離開女廁。
被撞破再返女廁偷拍
女店員稍後報告事件,女物業管理員從閉路電視監控中見被告進入7樓女廁,故前往察看。10分鐘後,管理員到7樓女廁撞見被告從其中一個廁格中走出來。被告再次道歉及逃跑,未幾被保安截停。警員到場後,被告承認進入女廁是為了偷拍,警員更在其身上搜出兩部手機。被告指其中一部手機,是他案發當日在朗豪坊戲院內拾獲,警誡下他承認偷竊罪。
拍下如廁14片段
警員其後發現原來兩部手機均屬於被告,被告聲稱為失物的手機內存有14段女性如廁的片段,大部分拍攝到女性私處。被告其後承認,案發前原於朗豪坊購物,至下午2時許,被告一時衝動進入女廁偷拍,所有片段全部在朗豪坊7樓及14樓女廁內拍攝。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現時單身,犯案前因瀏覽了色情網站,一時糊塗才會犯案,事後對多名事主感到抱歉。
【案件編號:KTCC3011/14】
被告程偉賢(30歲)被控於今年4月22日,在旺角朗豪坊女廁內遊蕩及以手提電話拍攝女廁。控方案情指出,當日下午6時,朗豪坊一店舖的女店員進入商場11樓女廁準備如廁,突發現被告蹲在其中一個廁格內,把手機從隔板下方伸進隔鄰廁格,被告見形迹敗露,即起身道歉及離開女廁。
被撞破再返女廁偷拍
女店員稍後報告事件,女物業管理員從閉路電視監控中見被告進入7樓女廁,故前往察看。10分鐘後,管理員到7樓女廁撞見被告從其中一個廁格中走出來。被告再次道歉及逃跑,未幾被保安截停。警員到場後,被告承認進入女廁是為了偷拍,警員更在其身上搜出兩部手機。被告指其中一部手機,是他案發當日在朗豪坊戲院內拾獲,警誡下他承認偷竊罪。
拍下如廁14片段
警員其後發現原來兩部手機均屬於被告,被告聲稱為失物的手機內存有14段女性如廁的片段,大部分拍攝到女性私處。被告其後承認,案發前原於朗豪坊購物,至下午2時許,被告一時衝動進入女廁偷拍,所有片段全部在朗豪坊7樓及14樓女廁內拍攝。
辯方求情指出,被告現時單身,犯案前因瀏覽了色情網站,一時糊塗才會犯案,事後對多名事主感到抱歉。
【案件編號:KTCC3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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