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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想較準確把握1980年代國家、宗教、多維維吾爾民族意識相互博弈情况,首先要返回當時的社會狀况。文革結束後,國家意識形態控制相對放鬆,1978年起開始「思想解放」和「撥亂反正」運動。這在內地主流社會形成反思文革「極左」路線、個性解放、面向現代化的思潮;在邊疆少數民族地區,也形成了具有地方民族色彩的「撥亂反正」、「思想解放運動」。這首先表現為國家體制內部的民族政策的檢討與糾錯。
清真寺重開 獲國家撥款
具體到新疆,早在1978年初新疆自治區黨委根據全國統一部署,全面展開「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工作。有關材料顯示,到1982年4月自治區統戰工作會議召開時,已基本完成了對原先被劃為「右派分子」、「地方民族主義分子」的摘帽和錯劃人員的複查改正和安置工作。據統計,1957年至1958年「反右運動」期間,全疆被正式劃為右派或雖未戴右派帽子但也受到處理者共4858人;而原被劃「地方民族主義分子」有1612人,其中,99%「右派」、94%「地方民族主義分子」得到了平反糾錯(張旭凱:《平反冤假錯案落實黨的幹部政策》)。
70%受打擊宗教人士獲平反
在宗教解禁方面,當時新疆也同西藏等地同步,做了不少工作。如恢復清真寺。據統計,新中國建立初期,僅喀什地區就有大小清真寺13918座(阿孜古麗·吾甫爾:《清真寺在維吾爾族社會中的作用》),文革中全新疆開放的清真寺就只剩1402座;文革後到1981年底恢復到12萬多座,基本達到文革前水準,其中一些清真寺修復與重建還得到了國家或集體撥款。政府還「通過各種管道解決了一定數量的經文書籍。如伊斯蘭教的《古蘭經》(或稱《可蘭經》)、《布哈里聖訓》共7萬多冊」。另外新疆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其他宗教協會組織及其活動也得到恢復。以前受查處、打擊的宗教人士中約70%恢復名譽、得到平反,其中一些還得到重用(王文衡:《全面落實黨的民族宗教統戰政策》)。如後來被視為新疆「新時期」第一大民族宗教分裂分子的阿不力克木·買合蘇木,在平反釋放後,就被安排為葉城縣最大清真寺加米清真寺做主持,後被選為自治區伊斯蘭教協會常委、葉城縣伊斯蘭教協會會長、葉城縣政協副主席等職(張秀明:《新疆反分裂鬥爭和穩定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清理大民族大漢族思想
這一切與中共在民族事務方面「思想解放」直接相關。在新疆,從1979年下半年起,自治區黨委就在全疆範圍內展開一場有關民族政策再教育活動,全面檢查民族政策執行情况,總結經驗,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雖然此次活動也提出要注意克服「地方民族主義」以及克服少數民族中的「大民族主義」問題,但其主要目的是檢查、清理「大漢族主義」思想。1980年4月7日中央《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通知傳達後,新疆「各地、州、市、縣又根據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要求,先後在6、7、8月進一步開展民族政策再教育和民族政策執行情况的檢查」。
1980年7月中央在聽取、討論自治區黨委的《新疆工作匯報提綱》後,形成《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新疆工作問題的紀要》,認為新疆出現的問題主要因為沒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沒實行「真正的」民族區域自治。
有了上述充分準備,1980年11月新疆自治區黨委召開了「三級幹部會議」,學習、討論和貫徹《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新疆工作問題的紀要》和《新疆工作匯報提綱》,更進一步地從上到下展開認清文革錯誤、建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民族觀的教育,並提出來了相關配套的制度性的改革措施。
(新疆的國家、宗教、維吾爾民族意識博弈史之六)
作者是廣州暨南大學教授
清真寺重開 獲國家撥款
具體到新疆,早在1978年初新疆自治區黨委根據全國統一部署,全面展開「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幹部政策」工作。有關材料顯示,到1982年4月自治區統戰工作會議召開時,已基本完成了對原先被劃為「右派分子」、「地方民族主義分子」的摘帽和錯劃人員的複查改正和安置工作。據統計,1957年至1958年「反右運動」期間,全疆被正式劃為右派或雖未戴右派帽子但也受到處理者共4858人;而原被劃「地方民族主義分子」有1612人,其中,99%「右派」、94%「地方民族主義分子」得到了平反糾錯(張旭凱:《平反冤假錯案落實黨的幹部政策》)。
70%受打擊宗教人士獲平反
在宗教解禁方面,當時新疆也同西藏等地同步,做了不少工作。如恢復清真寺。據統計,新中國建立初期,僅喀什地區就有大小清真寺13918座(阿孜古麗·吾甫爾:《清真寺在維吾爾族社會中的作用》),文革中全新疆開放的清真寺就只剩1402座;文革後到1981年底恢復到12萬多座,基本達到文革前水準,其中一些清真寺修復與重建還得到了國家或集體撥款。政府還「通過各種管道解決了一定數量的經文書籍。如伊斯蘭教的《古蘭經》(或稱《可蘭經》)、《布哈里聖訓》共7萬多冊」。另外新疆伊斯蘭教、天主教等其他宗教協會組織及其活動也得到恢復。以前受查處、打擊的宗教人士中約70%恢復名譽、得到平反,其中一些還得到重用(王文衡:《全面落實黨的民族宗教統戰政策》)。如後來被視為新疆「新時期」第一大民族宗教分裂分子的阿不力克木·買合蘇木,在平反釋放後,就被安排為葉城縣最大清真寺加米清真寺做主持,後被選為自治區伊斯蘭教協會常委、葉城縣伊斯蘭教協會會長、葉城縣政協副主席等職(張秀明:《新疆反分裂鬥爭和穩定工作的實踐與思考》)。
清理大民族大漢族思想
這一切與中共在民族事務方面「思想解放」直接相關。在新疆,從1979年下半年起,自治區黨委就在全疆範圍內展開一場有關民族政策再教育活動,全面檢查民族政策執行情况,總結經驗,認真解決存在的問題。雖然此次活動也提出要注意克服「地方民族主義」以及克服少數民族中的「大民族主義」問題,但其主要目的是檢查、清理「大漢族主義」思想。1980年4月7日中央《西藏工作座談會紀要》通知傳達後,新疆「各地、州、市、縣又根據中央和自治區黨委的要求,先後在6、7、8月進一步開展民族政策再教育和民族政策執行情况的檢查」。
1980年7月中央在聽取、討論自治區黨委的《新疆工作匯報提綱》後,形成《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新疆工作問題的紀要》,認為新疆出現的問題主要因為沒落實好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沒實行「真正的」民族區域自治。
有了上述充分準備,1980年11月新疆自治區黨委召開了「三級幹部會議」,學習、討論和貫徹《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新疆工作問題的紀要》和《新疆工作匯報提綱》,更進一步地從上到下展開認清文革錯誤、建立正確的社會主義民族觀的教育,並提出來了相關配套的制度性的改革措施。
(新疆的國家、宗教、維吾爾民族意識博弈史之六)
作者是廣州暨南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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