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法官指引禁政治活動 退休者不受約束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27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27日 06:35
2014年06月27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前首席法官李國能分別於2004年10月及2006年6月,發表《法官行為指引》及《關於非全職法官及參與政治活動的指引》。根據指引,現任法官應避免加入任何政治組織、出席政治集會及示威活動;至於非全職法官,本身是政黨成員、同時積極參與政治活動,亦屬不適當。不過,李國能於04年《法官行為指引》推出前表示,若法官是依據指引生活,慢慢會變成其生活的一部分,退休後也不會破壞指引。


今次參與沉默遊行的退休區院法官蔡慧蘭,以及發表聲明支持活動的退休高院原訟庭法官王式英已經退休,故不受制於《法官行為指引》。


李國能於2004年1月法律年活動時表示,《法官行為指引》的着眼點是現任法官,並無追溯力,不會影響退休法官或法官的親屬。但他相信,退休法官也會明白,司法機構及法治的聲譽非常重要,若法官是依據指引生活,慢慢會變成其生活的一部分,退休後也不會破壞指引。


0
0
0
書籤
留言 (0)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