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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如綜援金放在銀行戶口不提取,社署可能停發。」六旬綜援漢犯案入獄,誤信損友謊言交託提款卡及密碼,惟出獄後揭發戶口內4100元全副身家已被提取,損友卻隨即失蹤。至昨日兩人在旺角街頭相遇,綜援漢問罪下,對方坦承已把錢花光,終驚動警方介入調查,把涉嫌盜竊的男子拘捕帶署。
失4100元
被騙財的綜援漢姓梁(62歲),據悉他於去年12月初因盜竊罪被判入獄,當時36歲友人趙×傑表示,領綜援金的戶口需每月提款,否則社署會停發,梁信以為真,把提款卡及密碼交予趙代為打理戶口。梁於今年4月初出獄,向趙討回提款卡,但查看結餘時,赫然發現僅有的4100元全被提走,趙承認取去並花光,承諾稍後會還錢,但隨即失蹤。
出獄狹路相逢友人被捕
直至昨清晨5時許,兩人在旺角彌敦道721號對開狹路相逢,梁向趙嚴詞質問,但對方無意還錢,雙方發生激烈爭執,梁憤而報警,警員以盜竊罪將趙拘捕。
社會福利署表示,如綜援受助人生活狀况有變,例如被判入獄等,應主動通知社署,署方職員會決定需否調整或停發綜援金。社署強調有既定程序覆檢個案,確保援助金發放予符合申領準則人士。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綜援人士亦有權「儲錢」,但不可超出資產上限,單身健全成人上限是26,500元,多出則要申報,故綜援戶口數個月沒提取綜援金,社署亦未必會停發。另外,受助人無論被偷、搶或騙去金錢,縱使報警都不會獲補發綜援金,「那是受助人個人的事,案件是刑事,交警方跟進,社署最多幫受助人申請食物,例如向食物銀行求助,唔會再畀現金」。
他指社署會對受助人查核,如發現受助人已入獄,多會即時扣減綜援金,而之前多發的金額,可能在下一個月扣減,直至受助人出獄再重新聯絡社署,才可重新領取綜援金。而綜援受助人可獲住屋租金津貼,如監禁刑期少於1年,社署一般會繼續發放租金津貼,讓受助人出獄後可續住原居所;但如刑期逾1年,則可能會停發放租津,受助人出獄後可能需要另覓居所。
失4100元
被騙財的綜援漢姓梁(62歲),據悉他於去年12月初因盜竊罪被判入獄,當時36歲友人趙×傑表示,領綜援金的戶口需每月提款,否則社署會停發,梁信以為真,把提款卡及密碼交予趙代為打理戶口。梁於今年4月初出獄,向趙討回提款卡,但查看結餘時,赫然發現僅有的4100元全被提走,趙承認取去並花光,承諾稍後會還錢,但隨即失蹤。
出獄狹路相逢友人被捕
直至昨清晨5時許,兩人在旺角彌敦道721號對開狹路相逢,梁向趙嚴詞質問,但對方無意還錢,雙方發生激烈爭執,梁憤而報警,警員以盜竊罪將趙拘捕。
社會福利署表示,如綜援受助人生活狀况有變,例如被判入獄等,應主動通知社署,署方職員會決定需否調整或停發綜援金。社署強調有既定程序覆檢個案,確保援助金發放予符合申領準則人士。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吳衛東表示,綜援人士亦有權「儲錢」,但不可超出資產上限,單身健全成人上限是26,500元,多出則要申報,故綜援戶口數個月沒提取綜援金,社署亦未必會停發。另外,受助人無論被偷、搶或騙去金錢,縱使報警都不會獲補發綜援金,「那是受助人個人的事,案件是刑事,交警方跟進,社署最多幫受助人申請食物,例如向食物銀行求助,唔會再畀現金」。
他指社署會對受助人查核,如發現受助人已入獄,多會即時扣減綜援金,而之前多發的金額,可能在下一個月扣減,直至受助人出獄再重新聯絡社署,才可重新領取綜援金。而綜援受助人可獲住屋租金津貼,如監禁刑期少於1年,社署一般會繼續發放租金津貼,讓受助人出獄後可續住原居所;但如刑期逾1年,則可能會停發放租津,受助人出獄後可能需要另覓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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