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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美國國會關於美中經濟問題的顧問小組發表報告,質疑中國電子商務巨擘阿里巴巴及其他尋求在美上市的中資互聯網公司,使用「複雜且風險極高」的法律結構,警告這種結構會令美國股東面臨巨大風險,而且在中國也可能屬違法。
指結構複雜 可能違法
《華爾街日報》報道,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在阿里巴巴準備於美國展開可能是史大上最大規模的首次公開招股(IPO)之際,發表這份報告,重點討論稱為「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interest entity,簡稱VIE)的結構。尋求赴美上市的中資企業用這種結構來規避中國政府對外資在敏感行業中持股的限制,互聯網便屬於敏感企業。
在典型的VIE結構下,中國企業會分拆為二,一個以中國為基地,控制在中國做生意所須的牌照與資產;容許海外投資者參與買賣的離岸上市公司為另一實體。新浪財經指出,VIE在內地稱為「協議控制」,據不完全統計,從2000年至今,通過這種模式實現境外上市的中資企業約有250家,美國投資者對其並不陌生。今年5月,穆迪就在一份報告中指出,以VIE模式赴美上市的百度有能力控制其VIE所有權風險,「因為創始人和主要高層同時持有了在岸公司實體和離岸公司大量的股份」。
綜合報道
指結構複雜 可能違法
《華爾街日報》報道,美中經濟安全審查委員會(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在阿里巴巴準備於美國展開可能是史大上最大規模的首次公開招股(IPO)之際,發表這份報告,重點討論稱為「可變利益實體」(variable-interest entity,簡稱VIE)的結構。尋求赴美上市的中資企業用這種結構來規避中國政府對外資在敏感行業中持股的限制,互聯網便屬於敏感企業。
在典型的VIE結構下,中國企業會分拆為二,一個以中國為基地,控制在中國做生意所須的牌照與資產;容許海外投資者參與買賣的離岸上市公司為另一實體。新浪財經指出,VIE在內地稱為「協議控制」,據不完全統計,從2000年至今,通過這種模式實現境外上市的中資企業約有250家,美國投資者對其並不陌生。今年5月,穆迪就在一份報告中指出,以VIE模式赴美上市的百度有能力控制其VIE所有權風險,「因為創始人和主要高層同時持有了在岸公司實體和離岸公司大量的股份」。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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