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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上市公司核數師的違規行為,目前由會計師公會審查及處分,惟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即將就現有監管制度改革進行諮詢,將調查及裁決權撥歸財務匯報局,削弱公會的權力之餘,並建議將最高罰款由目前的50萬,大幅提高至1000萬。財庫局副秘書長何宗基坦言,會計師公會調查已相當盡力,但現行機制阻嚇力有限,至於會計界對政府擬提高罰則普遍不表認同,認為改革細節仍需討論。
政府有意改革上市公司核數師的監管制度,惹起業內人士不少迴響。何宗基表明,港府為提高高監管水平,經過2年與業界溝通後,計劃於6月20日開始,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開諮詢,希望收集各界意見,完善監管制度。他又指出,過去公會調查涉違規事件時相當盡力,但因現行機制的限制,未能起到阻嚇作用。
建議罰款上限 50萬變1000萬
「現時公會的罰則,相對國際標準而言是不夠效用,最多罰50萬元屬很小數目,故要加強有關罰則」,何宗基稱,今次的改革並非單由政府提出,會計業界亦有所建議,希望將香港的標準與國際水平看齊。政府建議將調查及裁決違規個案的權力,由公會手上轉移至財匯局,以維持監管機構的獨立性。
改革的範圍包括定期審查,核數師處理的審計項目,並會監管公會的職能及權力。同時,財匯局人員亦分成負責調查或處分兩批人,避免調查與處分有所衝突。當局亦會成立專家小組,就個別複雜的核數違規個案提供意見等改革措施。同時,港府會成立獨立上訴審裁處,供被裁定違規的核數師上訴(見表)。
至於,罰則方面除了會公開譴責違規人士,或從核數師名冊中除名外,亦將罰款最高定額亦上調。由目前公會所定的50萬元,大增至1000萬元,或以不當行為所獲利的3倍金額,以較高者為準。日後,若違規核數師要申請註冊時,有機會附加額外條件等(見表)。
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丁偉銓指出,目前公會的罰則中,對會計師行而言,最嚴重是公開譴責。「聲譽受挫很大機會令會計師行,或核數師從此消失,反而提高罰款的效力未必很大。」他歡迎改革監管制度的大方向,但不少細節有待討論,如專家小組的意見,對最終裁決有多少影響力等。
目前最重懲罰為公開譴責
中小型會計師行大聯盟發起人之一盧華基則認為,將罰款增至1000萬元,會計師行有機會將成本轉嫁至客戶身上,實際處分的效用亦不大。「大方向一定要改革,但擔心不少細節可能會影響業界,甚至是客戶。」他表示,政府已約見大聯盟,應在一、兩周內見面商討。
明報記者 岑梽豪、陳子凌
政府有意改革上市公司核數師的監管制度,惹起業內人士不少迴響。何宗基表明,港府為提高高監管水平,經過2年與業界溝通後,計劃於6月20日開始,展開為期3個月的公開諮詢,希望收集各界意見,完善監管制度。他又指出,過去公會調查涉違規事件時相當盡力,但因現行機制的限制,未能起到阻嚇作用。
建議罰款上限 50萬變1000萬
「現時公會的罰則,相對國際標準而言是不夠效用,最多罰50萬元屬很小數目,故要加強有關罰則」,何宗基稱,今次的改革並非單由政府提出,會計業界亦有所建議,希望將香港的標準與國際水平看齊。政府建議將調查及裁決違規個案的權力,由公會手上轉移至財匯局,以維持監管機構的獨立性。
改革的範圍包括定期審查,核數師處理的審計項目,並會監管公會的職能及權力。同時,財匯局人員亦分成負責調查或處分兩批人,避免調查與處分有所衝突。當局亦會成立專家小組,就個別複雜的核數違規個案提供意見等改革措施。同時,港府會成立獨立上訴審裁處,供被裁定違規的核數師上訴(見表)。
至於,罰則方面除了會公開譴責違規人士,或從核數師名冊中除名外,亦將罰款最高定額亦上調。由目前公會所定的50萬元,大增至1000萬元,或以不當行為所獲利的3倍金額,以較高者為準。日後,若違規核數師要申請註冊時,有機會附加額外條件等(見表)。
會計師公會行政總裁丁偉銓指出,目前公會的罰則中,對會計師行而言,最嚴重是公開譴責。「聲譽受挫很大機會令會計師行,或核數師從此消失,反而提高罰款的效力未必很大。」他歡迎改革監管制度的大方向,但不少細節有待討論,如專家小組的意見,對最終裁決有多少影響力等。
目前最重懲罰為公開譴責
中小型會計師行大聯盟發起人之一盧華基則認為,將罰款增至1000萬元,會計師行有機會將成本轉嫁至客戶身上,實際處分的效用亦不大。「大方向一定要改革,但擔心不少細節可能會影響業界,甚至是客戶。」他表示,政府已約見大聯盟,應在一、兩周內見面商討。
明報記者 岑梽豪、陳子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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