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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曾認收顧問費 否認逾千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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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17日 21:35
2014年06月1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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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及行政會議非官守成員許仕仁,涉收受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逾2800萬元,以及免租入住禮頓山相連單位等利益,案件昨續審。控方庭上引述傳媒報道,指許仕仁出任政務司長前已被質疑與新地過從甚密,有利益衝突之嫌;許其後向傳媒承認曾收取新地顧問費,但否認金額逾千萬元。


控方庭上讀出近30份本地中文傳媒的剪報,由於案件以英文審訊,有關報道事前均已被翻譯。控方引述報道稱,2005年有消息指時任特首董建華將辭職,估計曾蔭權將接任,而有「橋王」之稱的首被告許仕仁則是政務司長大熱人選。報道又指許仕仁深得中央欣賞,原因是他從不邀功和功高蓋主。


李永達曾「爆料」指許收千萬

不過,當時輿論批評許仕仁離開政府後曾任職新地顧問,與新地過從甚密,甚至已經「吃了人家茶禮」,有利益衝突之嫌。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更「爆料」,指許從地產商賺取逾千萬元顧問費。另有報道引述學者和議員稱,由於許曾協助新地競投西九文化區項目的發展權,故即使他出任政務司長,均不宜再處理有關項目。民主黨後來更向許仕仁提出「十大問題」,要求他清楚交代與新地的關係。


民主黨曾促交代新地關係

控方引述《明報》2005年7月1日的報道,指許仕仁獲國務院任命為政務司長後與傳媒高層會面,其間承認曾收過新地的薪酬,「但並沒如報道所講有過千萬元」,又強調任職新地顧問時只就政經方面提供意見,從沒牽涉西九文化區項目。他又承認以月租16萬元向新地租住禮頓山單位,但表示與其顧問合約無關。


戶口紀錄證許輾轉獲逾千萬

惟根據眾被告的銀行戶口紀錄,次被告郭炳江於2005年4月至6月期間,以支票形式從新地旗下飛騰財務有限公司的戶口提取逾1000萬元,其後將部分款項直接存進許仕仁的戶口,部分則存進新地老臣子、第4被告陳鉅源及其名下的離岸公司,再輾轉轉給第5被告關雄生,最終將款項存進許仕仁的戶口(見另稿)。


至於許仕仁戶口紀錄則顯示,新鴻基地產有限公司於同年4月,曾以支票方式向許仕仁名下的德福企業有限公司支付逾100萬元款項。控方形容眾被告的銀行戶口紀錄「像一面鏡子」,能清楚反映涉案款項的流向。


明報記者 黃建邦

【案件編號:HCCC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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