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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大廈維修涉及圍標的爭議愈揭愈多。25年樓齡、位於大圍的居屋屋苑富嘉花園,去年7月展開大維修,費用接近1億元,但有業主質疑維修費用過高,集齊屋苑5%業主同意後,去年10月要求屋苑管委會召開法團業主特別會議交代,但法團主席卻於去年11月以私人理由辭去主席一職,之後沒重新選出主席,令特別會議一直未能召開,突顯物業管理條例的漏洞。小業主其後入稟土地審裁處,要求法庭委任新主席召開會議。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行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列明,集齊5%或以上業主同意後,可要求大廈管委會召開法團業主大會,但指令對象是法團主席。若法團主席辭去職務而又未能選出新主席,變相無人可履行主席職務召開會議,認為有漏洞,法庭要視乎小業主理據,以決定是否迫使該屋苑委任新主席處理事件。但他認為,若業主質疑大廈維修費高昂,業主早應在法團開會期間提出疑問,現時才追究的確太遲。
質疑維修太貴 無法開特別會議
富嘉花園共有逾860戶。土地審裁處上周二一連兩日審理案件,7月中書面裁決。案情指出,富嘉花園於2011年就大廈維修招標,並委聘顧問公司,舉行兩次工程顧問簡介會諮詢業主,至去年3月24日法團通過維修計劃,維修項目包括外牆翻新、石屎批盪等20多項工程,費用約9500萬元,每戶需就維修工程支付8萬至11萬元不等,預料最快今年底完成工程。根據當日會議紀錄,有335名業主出席會議,佔屋苑業主約39%。
維修工程於去年7月15日展開,但其後有屋苑業主質疑維修費用過高,懷疑當中涉及圍標,有業主更引述其他顧問評估指整項工程市價約4000萬元,即大廈維修費高出一倍,要求法團主席胡樹權交代;至去年10月中,屋苑集齊5%以上業主同意,向主席要求舉行法團特別會議,討論工程維修問題及是否撤換屋苑管委會。
反圍標大聯盟促修例堵漏洞
不過,胡樹權之後於去年11月6日以私人理由辭去法團主席一職,改為法團委員,之後法團沒再重新選出主席,令主席一職懸空至今。有份提出訴訟的小業主陳惠玲質疑,主席有心逃避職務,令小業主集齊5%同意後亦無法監察,對小業主不公平,要求土審處就事件裁決,否則只會令其他屋苑「有樣學樣」。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促請當局盡快緊急修例堵塞漏洞。
明報記者 黃俊鋒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現行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列明,集齊5%或以上業主同意後,可要求大廈管委會召開法團業主大會,但指令對象是法團主席。若法團主席辭去職務而又未能選出新主席,變相無人可履行主席職務召開會議,認為有漏洞,法庭要視乎小業主理據,以決定是否迫使該屋苑委任新主席處理事件。但他認為,若業主質疑大廈維修費高昂,業主早應在法團開會期間提出疑問,現時才追究的確太遲。
質疑維修太貴 無法開特別會議
富嘉花園共有逾860戶。土地審裁處上周二一連兩日審理案件,7月中書面裁決。案情指出,富嘉花園於2011年就大廈維修招標,並委聘顧問公司,舉行兩次工程顧問簡介會諮詢業主,至去年3月24日法團通過維修計劃,維修項目包括外牆翻新、石屎批盪等20多項工程,費用約9500萬元,每戶需就維修工程支付8萬至11萬元不等,預料最快今年底完成工程。根據當日會議紀錄,有335名業主出席會議,佔屋苑業主約39%。
維修工程於去年7月15日展開,但其後有屋苑業主質疑維修費用過高,懷疑當中涉及圍標,有業主更引述其他顧問評估指整項工程市價約4000萬元,即大廈維修費高出一倍,要求法團主席胡樹權交代;至去年10月中,屋苑集齊5%以上業主同意,向主席要求舉行法團特別會議,討論工程維修問題及是否撤換屋苑管委會。
反圍標大聯盟促修例堵漏洞
不過,胡樹權之後於去年11月6日以私人理由辭去法團主席一職,改為法團委員,之後法團沒再重新選出主席,令主席一職懸空至今。有份提出訴訟的小業主陳惠玲質疑,主席有心逃避職務,令小業主集齊5%同意後亦無法監察,對小業主不公平,要求土審處就事件裁決,否則只會令其他屋苑「有樣學樣」。反圍標大聯盟發言人、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促請當局盡快緊急修例堵塞漏洞。
明報記者 黃俊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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