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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表的《「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引起廣泛關注,觸動一些人重新檢視香港前途、思考安身立命的抉擇,因為白皮書就中央對港直接行使管治權、中央與香港從屬關係等論述,實際上重新翻起香港問題的實質,就是恐共和能否保持香港的獨特性,從而維持繁榮穩定的疑慮。這些問題和疑慮,本來30年前已經解決了,現在卻撲面而來,歷史在這裏給香港人開了一個大玩笑。
中央不再自我設限
權力搖搖板頓失衡
白皮書發表之後,官方與建制派都淡化應對,強調中央對港方針政策並無改變,白皮書提及中央與香港關係、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等,過去已有提及,白皮書只是總其成梳理出來,並無新意;其中更有說法指此乃反映中央重視香港、着緊一國兩制,有積極意義的一面,云云。這些論調旨在一點,要市民相信中央對港一國兩制等特殊方針政策無改變,一切如常。果真如此?這些說法,放在30多年香港事態演變來檢視,需要更確切證據才會使市民相信,因為白皮書揭示中央與香港就治港權力的搖搖板,明顯地已經向中央傾斜,香港管治會是怎樣的形態,已經成為懸念。這是實質而深遠的改變。
當年,鄧小平主導形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特殊方針政策,解決香港問題,這12個字連同後來形成的12條基本方針政策,於香港內部,由於排除了黨人治港等疑慮,香港有望保持現狀,贏得大多數市民認同和支持,對英國的外交談判也因此佔優勢,以摧枯拉朽之勢高奏凱歌,刻日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其後草擬的《基本法》,是12條基本方針政策的全面深化,形成管治香港所依據的基本法160條條文和3個附件。
概括闡述這個背景,是要指出鄧小平主導的對港政策,有幾點關鍵,包括(1)以特殊方針政策消除港人疑慮;(2)對港政策由構思到形成基本法,有一個前提,就是中央不會直接治港,內地法律(除附件三6條全國性法律)不會在港實施;(3)香港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政治體制和相關架構,實行高度自治。
這樣的對港政策,實際上是中央於治港權力願意自我設限、自我制約,因此,形之於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角色和職能,除了在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第七章「對外事務」以外,就絕少顯現出來,使得整本基本法,大篇幅顯示香港特區政府管治事項的法律依據。當時中央這樣做,固然有穩定人心的功利實用考慮,不過,最主要的是當時的領導人認為共產黨不會管治好香港,這樣的思維和認知反映在基本法,折射出中央願意權力自我設限、香港高度自治權獲得突顯;即使歷經六四事件、末代港督彭定康攪局,香港仍然能夠平穩過渡、順利回歸,與此有很大關係,因為港人看到可以當家作主了。
今次白皮書揭示中央對港事務思維的根本改變,在於過去隱沒的中央對港權力,現在刻意將之浮現出來,同時不遮掩地要全面直接行使。香港的高度自治有多大空間,從來就由中央決定,現在中央要直接行使管治權,高度自治當然受到擠壓,還會剩下多少,須取決於白皮書所云向特首發出指令、指導特首工作會如何操作,以及屆時特首、特區政府要服侍多少「公公婆婆」而定,誰知道?可以說,鄧小平主導的對港政策,是把中央的權力關在籠子裏,盡量隔離它涉及香港內部事務;按白皮書的論述,則是把中央的權力從籠子放出來,對香港直接行使管治權。因此,若說白皮書沒有改變香港管治格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無改變,除非另有目的,否則是自欺欺人。
香港問題倒退30年
中央欠港人一個解釋
熟知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沿革和演變的人,都會認為白皮書的論述,偏離原初精神,但是白皮書的提法、論點,都可以從經過添加、剪裁的基本法,找到依據;另外,白皮書除了抬出憲法,還指出中央直接行使對香港管治權的權力主體,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這些國家頂層機關,全國事無大小當然都與它們有關,但是把直接管治香港的權力上升到這個層次,除了自圓其說,另一句可以形容的是大石砸死蟹。對港方針政策、治港權力本屬嚴肅的事,現在白皮書的論述,卻讓人有只求邏輯嚴謹、文字精煉之感,是否屬實,則訴諸官意,顯現出來的權力霸道,不能使人信服。
白皮書對一些人而言,重新勾起恐共和前景不明等疑慮,把香港推回30年前民間忐忑不安的狀態,而時移世易,是否有更多人不在意中央直接管治香港,無從得知。不過,白皮書揭示的情况,使香港前景陷入不可預知的風險,中央為何有此轉變,據白皮書揭示兩點,一是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遇到了新情况、新問題;二是香港社會還有些人沒有適應實踐一國兩制這個重大歷史轉折。這兩點就足以使中央赤膊上陣治港?中央直接治港就可以解決問題?不知道當局做過什麼論證。對港政策作如此重大調整,港人卻無緣置喙,不公平,中央欠港人一個解釋和交代。
歡迎回應 editorial@mingpao.com
中央不再自我設限
權力搖搖板頓失衡
白皮書發表之後,官方與建制派都淡化應對,強調中央對港方針政策並無改變,白皮書提及中央與香港關係、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等,過去已有提及,白皮書只是總其成梳理出來,並無新意;其中更有說法指此乃反映中央重視香港、着緊一國兩制,有積極意義的一面,云云。這些論調旨在一點,要市民相信中央對港一國兩制等特殊方針政策無改變,一切如常。果真如此?這些說法,放在30多年香港事態演變來檢視,需要更確切證據才會使市民相信,因為白皮書揭示中央與香港就治港權力的搖搖板,明顯地已經向中央傾斜,香港管治會是怎樣的形態,已經成為懸念。這是實質而深遠的改變。
當年,鄧小平主導形成「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特殊方針政策,解決香港問題,這12個字連同後來形成的12條基本方針政策,於香港內部,由於排除了黨人治港等疑慮,香港有望保持現狀,贏得大多數市民認同和支持,對英國的外交談判也因此佔優勢,以摧枯拉朽之勢高奏凱歌,刻日恢復行使香港主權;其後草擬的《基本法》,是12條基本方針政策的全面深化,形成管治香港所依據的基本法160條條文和3個附件。
概括闡述這個背景,是要指出鄧小平主導的對港政策,有幾點關鍵,包括(1)以特殊方針政策消除港人疑慮;(2)對港政策由構思到形成基本法,有一個前提,就是中央不會直接治港,內地法律(除附件三6條全國性法律)不會在港實施;(3)香港有自己的法律,有自己的政治體制和相關架構,實行高度自治。
這樣的對港政策,實際上是中央於治港權力願意自我設限、自我制約,因此,形之於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角色和職能,除了在第二章「中央和香港特區的關係」、第七章「對外事務」以外,就絕少顯現出來,使得整本基本法,大篇幅顯示香港特區政府管治事項的法律依據。當時中央這樣做,固然有穩定人心的功利實用考慮,不過,最主要的是當時的領導人認為共產黨不會管治好香港,這樣的思維和認知反映在基本法,折射出中央願意權力自我設限、香港高度自治權獲得突顯;即使歷經六四事件、末代港督彭定康攪局,香港仍然能夠平穩過渡、順利回歸,與此有很大關係,因為港人看到可以當家作主了。
今次白皮書揭示中央對港事務思維的根本改變,在於過去隱沒的中央對港權力,現在刻意將之浮現出來,同時不遮掩地要全面直接行使。香港的高度自治有多大空間,從來就由中央決定,現在中央要直接行使管治權,高度自治當然受到擠壓,還會剩下多少,須取決於白皮書所云向特首發出指令、指導特首工作會如何操作,以及屆時特首、特區政府要服侍多少「公公婆婆」而定,誰知道?可以說,鄧小平主導的對港政策,是把中央的權力關在籠子裏,盡量隔離它涉及香港內部事務;按白皮書的論述,則是把中央的權力從籠子放出來,對香港直接行使管治權。因此,若說白皮書沒有改變香港管治格局,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並無改變,除非另有目的,否則是自欺欺人。
香港問題倒退30年
中央欠港人一個解釋
熟知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沿革和演變的人,都會認為白皮書的論述,偏離原初精神,但是白皮書的提法、論點,都可以從經過添加、剪裁的基本法,找到依據;另外,白皮書除了抬出憲法,還指出中央直接行使對香港管治權的權力主體,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家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中央軍事委員會。這些國家頂層機關,全國事無大小當然都與它們有關,但是把直接管治香港的權力上升到這個層次,除了自圓其說,另一句可以形容的是大石砸死蟹。對港方針政策、治港權力本屬嚴肅的事,現在白皮書的論述,卻讓人有只求邏輯嚴謹、文字精煉之感,是否屬實,則訴諸官意,顯現出來的權力霸道,不能使人信服。
白皮書對一些人而言,重新勾起恐共和前景不明等疑慮,把香港推回30年前民間忐忑不安的狀態,而時移世易,是否有更多人不在意中央直接管治香港,無從得知。不過,白皮書揭示的情况,使香港前景陷入不可預知的風險,中央為何有此轉變,據白皮書揭示兩點,一是一國兩制在香港的實踐遇到了新情况、新問題;二是香港社會還有些人沒有適應實踐一國兩制這個重大歷史轉折。這兩點就足以使中央赤膊上陣治港?中央直接治港就可以解決問題?不知道當局做過什麼論證。對港政策作如此重大調整,港人卻無緣置喙,不公平,中央欠港人一個解釋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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