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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香港晨報》出版計劃告吹,9名前高層包括前社長黃陽午、前總編輯盧紹祺等昨向香港晨報人事資源有限公司發律師信,要求在14天內賠償各人5月份截至5月12日的薪金、代通知金及遣散費等。據了解,有關款項合共逾千萬元。
發律師信的高層還包括郭慶榕、羅浩全、劉韋瑋、林健明、梁玉英、林創成和董立華,信中透露,5月12日時任《香港晨報》董事利婉嫻在公司管理層會議中宣布公司結束,即日終止他們的僱傭關係,但至今未作賠償。
劉韋瑋回應本報查詢時稱,已數次替公司所有同事追討欠薪,但每次上到辦公室,對方都稱沒錢,「一次又一次謊言,我們很失望,所以要採取法律行動」。
發律師信的高層還包括郭慶榕、羅浩全、劉韋瑋、林健明、梁玉英、林創成和董立華,信中透露,5月12日時任《香港晨報》董事利婉嫻在公司管理層會議中宣布公司結束,即日終止他們的僱傭關係,但至今未作賠償。
劉韋瑋回應本報查詢時稱,已數次替公司所有同事追討欠薪,但每次上到辦公室,對方都稱沒錢,「一次又一次謊言,我們很失望,所以要採取法律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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