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海關聯同警方破獲「郵寄真槍」案件。一名堪稱「槍癡」的男子,報稱早前到泰國旅遊時,以1萬元購買「點三八」手槍及47發子彈,將槍彈寄到旺角相熟氣槍模型店,結果被海關截獲並通知警方。重案組探員根據資料搜查涉案店舖及槍癡的荃灣寓所,共檢獲73支懷疑改裝氣槍、3支電槍及其他武器,行動中共3人被捕。
收包裹氣槍店主店員均被捕
被捕人包括郵寄槍彈包裹的「槍癡」42歲姓馬男子、氣槍模型店36歲姓潘男負責人及21歲姓鄭女店員,3人涉「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名被通宵扣查。
據悉,馬熱愛各類槍械,曾有無牌藏槍案底,其荃灣青山公路翠景臺寓所收藏大批不同款式氣槍,當中包括MAC-10(M-10)衝鋒槍,更有手機形狀的電槍及不同形式具殺傷力的暗器及武器。消息稱,馬報稱上月曾到泰國旅遊期間,在當地以1萬元購買一支「點三八」手槍及47發子彈,再以郵遞方式寄到旺角彌敦道530至544號一間相熟氣槍模型店。
據悉,海關早前在例行檢查來港包裹中,在其中一個由芭堤雅寄出的包裹內發現懷疑真槍及子彈,隨即通知警方。新界南總區重案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前日下午約3時,根據郵包地址到旺角涉案店舖,拘捕姓潘負責人及姓鄭女店員,將店內51支懷疑改裝氣槍帶署。
藏22氣槍手機型電槍暗器
至昨凌晨4時許,探員再根據資料到荃灣翠景臺目標單位拘捕姓馬槍主,其寓所猶如小型槍械庫,搜出3支懷疑電槍、22支懷疑改裝氣槍及不同款武器、暗器。
行動中,除涉案包裹內的槍及子彈外,警方共檢獲73支懷疑改裝氣槍,包括不同款式長短氣槍,全部帶署進一步檢驗,以確定是否符合法例規定。
法例規定氣槍的子彈「動能」不能超過2焦耳,以免生危險。若把氣槍非法改裝加大威力,如足以射穿擋風玻璃,即等同非法藏械,最高可判監14年。至於氣槍焦耳的計算方法,是「二分之一乘子彈重量(kg)再乘子彈槍口速度(m/s)之平方」,一支2焦耳氣槍使用金屬子彈近距離射擊,可將一個5元硬幣射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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