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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提早完約索尾期 炳聯付款免尷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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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07日 21:35
2014年06月07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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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方指前政務司長許仕仁曾於2004與新鴻基簽訂顧問合約,但由於許將出任政務司長,希望與新鴻基劃清界線,故提早於2005年3月結束合約,但在05年4月,許要求新鴻基向其繳付餘下11個月的顧問費合共412.5萬元。雖然郭炳聯稱對處境感尷尬,但因許是郭家好友,「以免看來孤寒(mean)」故同意付款,稱是為過往卓越表現的「特別獎金」。但控方稱,郭支付款項旨在向許提供「甜頭」(sweetener),以換取許優待新鴻基。


郭稱「特別獎金」 控方質疑給甜頭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昨稱,許仕仁為顯示自己非「新地人」,及屬政務司長的合適人選,於2005年3月提前結束和新地的顧問合約,惟當時已有不少報章質疑他是否合適政務司長人選。直至4月25日,許向新鴻基開出發票,要求對方支付05年4月至06年2月的顧問費,合共412.5萬。許又要求對方將款項直接匯入他旗下德福企業的渣打銀行戶口,或以劃線支票寄到其禮頓山住址。控方質疑,為何許仕仁可以為未能完成的顧問工作,索取沒有資格支取的報酬。


Perry續說,許仕仁向郭氏兄弟索取未有完成的工作的報酬,令郭炳聯陷入尷尬局面。郭炳聯被捕後曾去信刑檢專員就付款解釋,稱收到許要求付款的發票時,感到處境尷尬,因許是郭家好友,相識多年,決定付款並寄出支票到禮頓山,「以免看來孤寒(mean)」。惟Perry認為,郭支付該筆款項非常慷慨,因新鴻基已向許提供免費租住跑馬地禮頓山,以及免費租用中環國際金融中心的辦公室,亦向許提供貸款,故許根本不用花費分毫,質疑郭為何仍要向已得到相當可觀回報、即將成為政務司長的人提供「特別獎金」。


炳江另給500萬 炳聯稱不知

控方續說,許仕仁收受郭炳聯412.5萬元的同月,郭炳江亦曾向許提供500萬元。郭炳聯其後接受調查時透過律師解釋,並不知道其兄曾向許提供500萬。


廉署其後在搜查新鴻基辦公室時檢獲該張涉及「特別獎金」的發票,上面有郭炳聯寫給專責處理付款的下屬鄧卓軒的字:「可以,有見他在過去13個月的卓越顧問表現」(OK, in view of his excellent performance during his consultancy work with us for the past 13 months)。廉署後來在許家檢取該發票副本,發現發票上郭的字迹被刻意竄改,只剩下兩英文字母「u」、「s」及郭炳聯簽名的首個字母。控方質疑,為何如此重要的會計文件會被刪改。


發票字迹曾改動

控方又說,該發票有不誠實成分,旨在隱藏該筆「甜頭」款項。Perry表示,每筆新鴻基支付的款項均有單據紀錄,而相關單據顯示,該款項早於4月19日繳付,比許仕仁向新鴻基開出發票的4月25日還要早,質疑郭炳聯及許仕仁是否早有協定。


有關控罪指出,許仕仁及郭炳聯在2005年3月至2007年6月間,使許身為政務司長,無合理辯解下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透過其擁有的德福企業收受412.5萬,以換取優待新鴻基地產或郭炳聯;以及不誠實地提出或使用一份會計文件,其要項上可能是誤導、虛假或欺騙,為使他們自己或另一人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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