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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平機會主席周一嶽先生於5月15日「國際家庭日」在《明報》撰文〈萬家溫馨以愛傳承〉談家庭價值。我們喜見周主席頌揚家庭對每個人的重要,而周主席在文首文末一再表達對父母感慕之情,令人動容。
周主席提到社會變遷,令香港家庭備受挑戰:單親家庭在10年間大增三成,而他們的住戶月入中位數只達全港家庭的一半,當中有不少是新移民。除了指出單親家庭面對的困境,周主席亦提到有不接受子女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家庭,更有面臨破裂之虞。對於這些現存的每一個「不完整」家庭,我們皆寄予無限同情,更認同周主席所言,社會應該在各方面給予支援。我們相信,無論是身處單親家庭,或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感到困擾,都不是孩子的錯,他們不應該受歧視。面對有性傾向或性別身分困惑的子女,父母更應接納關懷,讓他們在家庭中得到應得的支援,健康成長。
然而,我們不忘提醒周主席,縱然我們應該關愛別人、平等相待,但並不因此意味社會制度對每一種人際關係(例如非一男一女的)都要同樣認可及嘉許,或必須認同每一種結合方式都應在法律上視作婚姻及家庭。在文中,周主席似乎是將「關愛別人、平等相待不同人」,偷換概念為「平等看待不同家庭模式」,再推論出「各人建立『非異性婚姻』家庭的權利」是人權。正如我們回應平機會對同性戀議題的言論而出版的考察報告第六章中指出, 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在國際人權公約中,婚姻僅是男女之間的結合。婚姻制度主要是一個將孩子連結上親生父母,保障孩子在最適合他/她的環境下成長的社會制度;健康的婚姻關係,對男女雙方及下一代,以至社會整體,皆有莫大的公共利益。 所以周主席的推論並不成立,例如:難道有人不贊成3人婚姻的制度,就代表他不關愛或不尊重那些喜愛3人結合的市民嗎?
提倡家庭價值的核心關懷
是兒童的福祉
此外,周主席認為「若我們堅持只有『有父親、有母親、有孩子』的家庭才算是圓滿的家庭模式,無疑是將其他形式的家庭,包括單親家庭排斥於社會以外。」我們不認同周主席這個非此即彼的理解。推崇一個理想標準,不等於排斥其他人士。社會不應否定單親家庭,反要更加關顧他們;可是,在一般情况下,孩子需要父母;在親生父母關愛下成長,對孩子是最好的。
正如周主席文章的標題:「萬家溫馨以愛傳承」,重點在於「傳承」——家庭的精粹正正在於一代一代將萬家溫馨以愛傳承下去。讓孩子在父母照顧底下茁壯成長。我們了解社會存在很多核心家庭以外的一些另類生活關係,譬如兩位知心好友共同居住,彼此關顧,有時我們也會比喻作「家庭」。我們尊重不同的「家庭」模式,絕對沒有貶低他們的意思,但這些生活關係並非家庭法律政策所關注。然而,當我們提倡家庭價值的時候,核心關懷是兒童的福祉。我們的理念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最有利兒童成長。我們也相信,健康的兩性婚姻家庭文化——愛、委身、忠誠、尊重、體諒和支持,同時會對社會上其他模式的家庭起着正面的楷模作用。
我們明白世事不會盡如人意,但這種不美滿,並不否定有一個值得我們推崇、追求的理想模式。難道提倡環保,就代表是攻擊未懂珍惜地球資源的人?不論是由無數人經驗累積起來的常識,或是長期、大量的社會科學數據,均顯示孩子最適宜由親生父母撫養長大。假若天不從人願,家庭無法維繫,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應該盡量幫助有需要的家庭。但最少,我們不應刻意容讓,甚至鼓勵一種制度——譬如同性「婚姻」,使孩子注定沒有父親或母親,這對孩子毫不公平;孩子值得擁有父母,這是兒童的天然權利。婚姻家庭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提供孩子一個優質的成長環境,他們需要父母幫助他們建立健康的性別角色。
周主席自言作為一位父親,深諳父母愛護子女的心,我們深信周主席會毫不猶豫地將這份對子女無私的愛推廣至所有孩子,並竭盡所能提倡父母願意為子女彼此委身的家庭價值,讓孩子——不論平凡或出眾、性別、種族、傷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也有幸如周主席自己一樣——能在父母的護蔭下幸福成長。
周主席提到社會變遷,令香港家庭備受挑戰:單親家庭在10年間大增三成,而他們的住戶月入中位數只達全港家庭的一半,當中有不少是新移民。除了指出單親家庭面對的困境,周主席亦提到有不接受子女的性傾向及性別認同的家庭,更有面臨破裂之虞。對於這些現存的每一個「不完整」家庭,我們皆寄予無限同情,更認同周主席所言,社會應該在各方面給予支援。我們相信,無論是身處單親家庭,或因性傾向或性別認同而感到困擾,都不是孩子的錯,他們不應該受歧視。面對有性傾向或性別身分困惑的子女,父母更應接納關懷,讓他們在家庭中得到應得的支援,健康成長。
然而,我們不忘提醒周主席,縱然我們應該關愛別人、平等相待,但並不因此意味社會制度對每一種人際關係(例如非一男一女的)都要同樣認可及嘉許,或必須認同每一種結合方式都應在法律上視作婚姻及家庭。在文中,周主席似乎是將「關愛別人、平等相待不同人」,偷換概念為「平等看待不同家庭模式」,再推論出「各人建立『非異性婚姻』家庭的權利」是人權。正如我們回應平機會對同性戀議題的言論而出版的考察報告第六章中指出, 根據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16條:「成年男女,不受種族、國籍或宗教的任何限制,有權婚嫁和成立家庭……只有經男女雙方的自由和完全的同意,才能締婚。」在國際人權公約中,婚姻僅是男女之間的結合。婚姻制度主要是一個將孩子連結上親生父母,保障孩子在最適合他/她的環境下成長的社會制度;健康的婚姻關係,對男女雙方及下一代,以至社會整體,皆有莫大的公共利益。 所以周主席的推論並不成立,例如:難道有人不贊成3人婚姻的制度,就代表他不關愛或不尊重那些喜愛3人結合的市民嗎?
提倡家庭價值的核心關懷
是兒童的福祉
此外,周主席認為「若我們堅持只有『有父親、有母親、有孩子』的家庭才算是圓滿的家庭模式,無疑是將其他形式的家庭,包括單親家庭排斥於社會以外。」我們不認同周主席這個非此即彼的理解。推崇一個理想標準,不等於排斥其他人士。社會不應否定單親家庭,反要更加關顧他們;可是,在一般情况下,孩子需要父母;在親生父母關愛下成長,對孩子是最好的。
正如周主席文章的標題:「萬家溫馨以愛傳承」,重點在於「傳承」——家庭的精粹正正在於一代一代將萬家溫馨以愛傳承下去。讓孩子在父母照顧底下茁壯成長。我們了解社會存在很多核心家庭以外的一些另類生活關係,譬如兩位知心好友共同居住,彼此關顧,有時我們也會比喻作「家庭」。我們尊重不同的「家庭」模式,絕對沒有貶低他們的意思,但這些生活關係並非家庭法律政策所關注。然而,當我們提倡家庭價值的時候,核心關懷是兒童的福祉。我們的理念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最有利兒童成長。我們也相信,健康的兩性婚姻家庭文化——愛、委身、忠誠、尊重、體諒和支持,同時會對社會上其他模式的家庭起着正面的楷模作用。
我們明白世事不會盡如人意,但這種不美滿,並不否定有一個值得我們推崇、追求的理想模式。難道提倡環保,就代表是攻擊未懂珍惜地球資源的人?不論是由無數人經驗累積起來的常識,或是長期、大量的社會科學數據,均顯示孩子最適宜由親生父母撫養長大。假若天不從人願,家庭無法維繫,我們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應該盡量幫助有需要的家庭。但最少,我們不應刻意容讓,甚至鼓勵一種制度——譬如同性「婚姻」,使孩子注定沒有父親或母親,這對孩子毫不公平;孩子值得擁有父母,這是兒童的天然權利。婚姻家庭其中一個重要功能是提供孩子一個優質的成長環境,他們需要父母幫助他們建立健康的性別角色。
周主席自言作為一位父親,深諳父母愛護子女的心,我們深信周主席會毫不猶豫地將這份對子女無私的愛推廣至所有孩子,並竭盡所能提倡父母願意為子女彼此委身的家庭價值,讓孩子——不論平凡或出眾、性別、種族、傷健、性傾向和性別認同——也有幸如周主席自己一樣——能在父母的護蔭下幸福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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