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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經陳鉅源關雄生 兜兜轉轉付款長青網文章

201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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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6月06日 21:35
2014年06月06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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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控方指出,許仕仁收取的2880萬元款項,全數來自郭氏兄弟,兄弟獲得同案被告陳鉅源和關雄生協助,用不同付款方式,加上利用不同公司及戶口,把款項「兜兜轉轉」落入許的口袋。控方表示,關先後利用10個戶口及4種方式,把款項交給兒時好友許仕仁。


稱關用10戶口4方式轉款

控方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稱各被告關係親密,互相信任。他指郭炳江和郭炳聯為親兄弟,相識許仕仁20多年,郭炳聯形容許是「郭家好朋友」。陳鉅源於1973年加入新地,對郭氏兄弟忠誠,深得信任;關雄生則與許為兒時好友,亦曾向新地附屬公司借錢。眾被告互相信任,遂共同參與多次秘密轉款。


轉至海外戶口 拆細款項

控方表示,2005年6月底許仕仁出任政務司長前收取850萬元,及07年任行會非官守成員時收取1118.2萬元,款項皆出自郭炳江。款項「流經」陳鉅源名下公司Villalta Inc.,轉帳到關雄生名下的戶口。而關為轉款予許,先後使用10個戶口,藉提取現金、支票、本票等方式。針對07年輸送款項,陳的公司把款項轉到新加坡的戶口,數周後才轉回關於香港的戶口,最終轉帳給許。關亦藉協助轉款,獲得200多萬元。


控方表示,陳鉅源居於禮頓山6座38樓,與居於20樓的許份屬鄰居,大可「落樓梯」親手送上支票。但眾被告刻意藉迂迴方式,如拆細款項逐次轉帳,令交易複雜,務求令郭氏兄弟看來不涉及付款,置身事外。控方舉例稱,郭炳江私人支付500萬元予許,卻安排飛騰財務於05年4月6日開出現金支票。公司便記錄支票付款為「現金支付」,但非付予許,而該張支票於同日在新地總部附近的渣打銀行兌現,最後在許的渣打銀行戶口月結單發現該筆款項,但許報稅時並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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