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偷1賠230?一名中年婦前日在油麻地新填地街佳寶食品超巿,遭男店員當場揭發偷取價值6.5元的番茄,店員向婦人勒索1500元企圖「私了」,等同逾230倍貨款。但婦人拒絕付款,終驚動警員到場。經調查後,婦人與店員分別涉嫌盜竊與勒索被捕,已獲准保釋候查。法律界人士指出,私下索款了結刑事案,可能涉及妨礙司法公正及勒索。
涉偷番茄的婦人姓鍾,53歲,消息指她報稱居於沙田雲疊花園一單位,上址屬私人機構參建居屋。
被捕的佳寶店員姓林,23歲,記者曾致電向佳寶查詢如何回應事件,以及是否會處分涉事店員,至截稿前未獲回應。
現場為油麻地新填地街78號佳寶食品超級巿場,前日下午5時許,姓林店員發現鍾婦形迹可疑,暗中監視下見到她藏起幾個番茄,未有付款便企圖離開。林截停鍾婦,當場起出贓物,但他未有即時報警,反而要求鍾婦給予1500元,但鍾婦拒絕,其間有人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到場調查,認為不但鍾婦涉嫌盜竊,林亦懷疑作出勒索行為,將兩人一併拘捕。
偷一賠十或妨礙司法
大律師陸偉雄強調「香港與大陸不同」,在港干犯刑事罪行不能賠錢了事,「大陸『偷一賠十』可能好普通,但喺香港一定唔得」。他指出,以不同方式私了案件,或已干犯比盜竊更嚴重的妨礙司法公正罪,而索取金錢更涉及勒索罪。另外,過往有店主對偷竊的長者或小孩「網開一面」,那就取決於物主的取態,「如果物主認為對方唔係偷,而係『取用』,可以不予追究。例如太太取用丈夫啲錢,丈夫後來不視為偷,就毋須立案」。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