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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政府建議警務處科技罪案組脫離商業罪案調查科,升格為新增「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年底開設一個總警司常額職位,領導此部門,以加強打擊科技罪案及應付網絡安全事故。有立法會議員指出,新部門將提升警方監察網絡資訊能力,擔心配合中央監察本港政治安全及即將實施的版權條例。保安局副局長李家超回應,警方有必要開設新部門應付日益俱增的科技罪案。
脫離商罪科升格
昨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議上,公民黨毛孟靜指網絡是傳媒「第五權」,質疑新部門將提升警權監察網絡資訊,令人感覺配合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監察本港「政治安全」;人民力量陳志全亦質疑,此時增加警力在新部門,似是配合本港即將實施的《版權(修訂)條例》,以便此後大規模執法,憂慮「網絡23條」重臨。
保安局:需新部門應付科技案
李家超表示,本港去年有5133宗科技罪案,較2002年的272宗激增18倍,相關經濟損失亦增20倍,至9億17萬元。但科技罪案組人手有限,現已無法應付日益複雜的科技罪案和網絡安全威脅,新部門將提升警方調查刑事罪案及法證能力,以及安全審核港鐵及銀行系統等重要基建設施,該部門總警司月薪超過11萬元,並有74個非首長級職位。他強調警方政治中立,依法行事。
脫離商罪科升格
昨日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議上,公民黨毛孟靜指網絡是傳媒「第五權」,質疑新部門將提升警權監察網絡資訊,令人感覺配合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監察本港「政治安全」;人民力量陳志全亦質疑,此時增加警力在新部門,似是配合本港即將實施的《版權(修訂)條例》,以便此後大規模執法,憂慮「網絡23條」重臨。
保安局:需新部門應付科技案
李家超表示,本港去年有5133宗科技罪案,較2002年的272宗激增18倍,相關經濟損失亦增20倍,至9億17萬元。但科技罪案組人手有限,現已無法應付日益複雜的科技罪案和網絡安全威脅,新部門將提升警方調查刑事罪案及法證能力,以及安全審核港鐵及銀行系統等重要基建設施,該部門總警司月薪超過11萬元,並有74個非首長級職位。他強調警方政治中立,依法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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