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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志文﹕少數是弱勢、發聲是公義、反對是歧視?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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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31日 06:35
2014年05月3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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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在香港要表達或討論同性戀實在不容易。早前與一些基督徒社工好友談及此事,他們反對同性戀,但皆害怕向其他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社工朋友討論交流,特別是怯於在facebook上留言表達立場,擔心被標籤為「歧視」及「恐同」。不知什麼時候,反對同性戀會被視為歧視、缺乏包容、強將自己的價值觀往別人身上套?


究其原因,這相信是因為平權運動已被打造成一「非黑即白、公義與邪惡、自由與權利」的道德高地議題。試看看5月18日雖然有3萬多人參加的「愛我家 愛爸媽」巡遊,宣揚「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價值觀,但電視台不報道,傳媒選擇性報道巡遊目的疑為「反同」及反性傾向歧視立法。《明報》早於5月15日更以特稿方式將巡遊定性為「團體被指騎劫聯國家庭日」,巡遊翌日卻對此隻字不提,全面滅聲。支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的婚姻價值觀就此被標籤為「歧視」、是「恐同」、「打壓弱勢」及「不公義」。


若然少數是弱勢、發聲是公義、反對是歧視,那麼少數的商界是弱勢嗎?發聲反佔中是公義嗎?反對梁振英是歧視嗎?進一步來說,人民力量反對梁振英、反對特區政府、反對中共,並視「打倒」他們為己任,香港人及傳媒會說他們「歧視」嗎?是出於「恐懼而作出的非理性行為」嗎?當然不會!就是小學生也知道這只是立場的表達。不同價值觀會有不同立場,任何人也有權利可以支持或反對,可以喜歡或厭惡。所以對於擁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及宗教自由的香港,我們實在犯不着對不同意見者標籤為「歧視」、「不公義」,甚至是因不同價值觀而任意抹黑及滅聲,令不同意見者心生怯懦,愧於表達立場吧!


主流基督教反對同性戀,然而不少基督教學者、牧師或信徒對此並不贊同。先不論彼此的對錯,亦不管是基督徒或非基督徒,聖經教導我們「以愛心說誠實話」,此一態度相信適用於不同價值觀的討論交鋒上。因為缺乏愛心容易將「公義」作盾牌把自己的價值往別人頸上套,造成自以為是。然而認為價值沒有高下之分,不應該將自己的價值判斷強加諸別人身上,這一極端相對主義亦只會導致人們不誠實,害怕表達立場及迴避爭論罷了。但願香港的基督徒、非基督徒及所有香港人能夠「以愛心說誠實話」各自表達立場,互相理解尊重,而非互相指摘、猜疑及仇恨。至於香港傳媒,則應不偏不倚,中立報道,而非火上加油,製造新聞!


作者是註冊社工、基督徒

■小啟﹕下周一(6月2日)端午節假期,觀點版休版,下周二復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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