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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議有關新界東北平整地盤撥款,泛民議員提出約720項議案拉布,最終財委會主席吳亮星僅批9項議案,新民主同盟范國威質疑有濫權之嫌,指吳亮星不應將立法會主席曾鈺成篩選議案的做法,套用到財委會主席身上。另財經事務及庫務局長陳家強早在本月22日去信吳亮星要求剪布,除要求吳亮星採取曾鈺成的做法外,亦促請檢討程序,對每名議員提出的議案數目設定合理上限。
范國威質疑濫權
吳亮星當時回信稱,會指示秘書處研究《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財經局副秘書長(庫務)梁悅賢以代行局長名義出信,指《程序》第37A寫明委員有權毋須預告動議「一項議案」,雖然財委會2007年決定每名委員提出的議案不設上限,但鑑於將來可見的工作量,政府認為財委會有理由考慮檢討37A的程序,設定上限。
她又表示,有些議案是以連串序列方式,例如提出工程要在諮詢公眾後的「1日至100日內」展開工程,這些議案應視為單一議案投票,而非個別議案。
另外,工務小組委員會尚有多項議程待討論,民建聯蔣麗芸日前去信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稱《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程序》第32A條列明委員可「毋須經預告而動議一項議案」,故議員應只可提出一項議案,而非多於一項議案。盧偉國稱,委員對有關條文詮釋有很大分歧,要考慮相關觀點和論據才決定。
范國威質疑濫權
吳亮星當時回信稱,會指示秘書處研究《財務委員會會議程序》。財經局副秘書長(庫務)梁悅賢以代行局長名義出信,指《程序》第37A寫明委員有權毋須預告動議「一項議案」,雖然財委會2007年決定每名委員提出的議案不設上限,但鑑於將來可見的工作量,政府認為財委會有理由考慮檢討37A的程序,設定上限。
她又表示,有些議案是以連串序列方式,例如提出工程要在諮詢公眾後的「1日至100日內」展開工程,這些議案應視為單一議案投票,而非個別議案。
另外,工務小組委員會尚有多項議程待討論,民建聯蔣麗芸日前去信小組委員會主席盧偉國,稱《工務小組委員會會議程序》第32A條列明委員可「毋須經預告而動議一項議案」,故議員應只可提出一項議案,而非多於一項議案。盧偉國稱,委員對有關條文詮釋有很大分歧,要考慮相關觀點和論據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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