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明報專訊】三姊妹疑遭親兄侵犯案昨續審。曾協助三姊妹的駐校社工透露,除年紀最小的事主早前自揭曾自殘外,其兩名胞姊亦因曾遭侵犯而有"界刂"手習慣,甚至會在心情低落時,用拳頭大力打牆至手指全腫。三姊妹因希望與家人修補關係,遲遲未有報警,社工亦曾因擔心她們自殺而不敢貿然報警。
現年19歲的被告面對共8項非禮及企圖強姦罪,案發2005至08年,案發初時被告年約11歲,3名事主則約10歲。年紀最小的事主Z(19歲)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胞姊X於10至11歲時因沒零用錢,在寓所附近便利店偷竊最少10次,並會偷糖給愛吃糖的Z吃。Z則曾因沒錢吃午飯而要求助社工。
盼與家人修補關係 遲遲未報警
Z承認因父母重男輕女而妒忌,但稱即使父母對她不好,她仍抱有希望,覺得會有一件事令父母站出來為她主持公道。Z否認因兩名胞姊施壓而報警,表示多次遭侵犯後沒報警,是因感到遭胞兄污辱是羞恥的事,怕別人會用有色眼鏡看她,她更指每次以為胞兄會知錯並停止侵犯她均沒成真,對錯信胞兄很自責。
2010年起跟進三姊妹個案的駐校女社工供稱,獲悉侵犯事件時,年紀最大的X剛從兒童之家搬回家長住,三姊妹不想影響一家團聚,故拒絕讓社工跟進事件。當時三姊妹的情緒起伏不定,社工擔心她們自殺,加上三姊妹家中有暴力前科,須考慮三姊妹是否安全或準備好合作檢控,故沒報警,但有持續輔導。
女社工形容,年紀最大的X為人有原則、排中間的Y較善解人意,年紀最少的Z則較膽小。另外,三姊妹雖於2010年前已向另一名駐校社工透露遭侵犯,惟該名社工交接工作時並沒將三姊妹的情况告訴她。
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81/13】
留言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