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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碩﹕讓第三方助勞工反映訴求 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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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8日 06:35
2014年05月2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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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企業加不加工資?加班費基數、病事假工資等待遇如何落實?目前一般是由企業說了算。5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修改意見,並將提交自治區人大審議。如果順利通過,企業應當依法展開工資集體協商,否則就屬於違法。


工資集體協商制度有法律保障,但能不能真正落到實處,在實際執行中,工會能否真正為勞工利益代言至關重要。然而,人所共知,內地工會都隸屬於企業,怎麼可能挺直腰杆為職工爭取利益?


工會受制企業 難為工人發聲

隨着公民權利意識的覺醒,工人的利益訴求、維權意識愈來愈強烈,他們渴望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盡快落實,因為這關乎他們的切實利益。現在問題是,誰來為工會「撐腰」?讓工會敢於為職工說話而無後顧之憂。


筆者認為,做到此點,需改變工會與企業直接談判的傳統模式,讓第三方與企業協商工資。此次《徵求意見稿》提出,工會可以聘用專職人員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由「談判專家」來與企業博弈。「談判專家」就是第三方,但歸根結柢工會組織應該獨立,不受制於企業,真正扮演職工利益代言者的角色。


由於社會制度與文化的不同,要求中國工會制度與發達國家工會制度「無縫接軌」暫時還難實現,但這不能成為不改革的理由。若中國的工會組織還「維持現狀」,甚至名存實亡,在職工權益遭受侵害時,要麼當「看客」,要麼成「擺設」,當法律這最後一道「維權閘門」也關閉時,出現「跳樓討薪」、「開胸驗肺」、「下跪求見」等弱勢群體「以身維權」事件也就不足為奇。


(作者電郵:larryhuangshuo@gmail.com)

作者為內地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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