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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組織聯署撐集體協商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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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6日 21:35
2014年05月26日 21: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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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內地10餘個勞工團體昨日在深圳發布一封有645名工人聯署的公開信,指香港六大商會早前聯合抗議《廣東省企業集體協商和集體合同條例(修訂草案稿)》(下稱《草案》),「給我們打工者帶來了沉痛的打擊」。工人表示《草案》對勞資關係意義非凡,但仍存在不合理處,他們進一步提出數點意見。這封公開信還寄給商務部長高虎城、廣東省委書記胡春華、省長朱小丹等,與港商會4月致函的對象相似。


倡設防報復細則

今年3月,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黃業斌透露,廣東省去年公布的《草案》近日審議,預計今年可以出台,這消息引起軒然大波。《草案》中最受關注的是「集體協商權」,規定只要三分之一以上職工要求,勞資雙方可就工資、休假、勞動時間等議題協商,其中職工一方可根據企業年度利潤增長情况、當地政府發布的工資指導線、本企業在同地區同行業工資水平等因素,提出增加工資的協商要求。任何一方發出協商要約,對方須在30日內答覆,若企業在期限內未能答覆,因此引發集體停工或怠工,企業不得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若企業已同意協商,職工不能以停工、怠工等相要脅。4月15日,香港六大商會致函中港官員,本月15日在香港各大報章登廣告,反對草案出台。


一批工人昨在深圳召開記者會,認為工人應享有與企業的集體談判權,目前工人群體事件有如井噴出現,工人沒有有效的解決渠道,更容易激發集體事件。因此工人進一步就草案提出意見,認為應當加入在談判期間和結束後保護工人,防止報復、建立完善的調解程序,不應把罷工刑事化等細則。


工人﹕不准協商 釀更大罷工

44歲的四川人黎述清參與了這次聯署,他目前為一家汽車零件供應商打工。他自1999年到深圳打工,認為10餘年來工人待遇改變不大,如果沒有良好溝通渠道,將隱藏更大危機:「商人擔心我們人多、欺負他,認為搞草案會帶來勞資對立,但難道拉大貧富差距就和諧了嗎?表面看上去風平浪靜,實際上暗藏着很多危機。如果不允許集體協商的話,將來總有一天會爆發大規模的罷工,大規模的工人事件,到那時候就『和諧』了?」


明報記者 深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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