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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精密案未必有突破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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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24日 06:35
2014年05月24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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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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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證監會在標準水務及中國高精密(0591)兩大「國家機密」戰線當中,現時先勝一仗。不過,兩者實際情况並不一樣,安永在標準水務一案敗訴,主要因為證監有足夠理據證明它沒有履行香港會計師行應有的法律責任。但在中國高精密一案中,對方已有內地相關當局的文件,證明不能披露的資料屬於國家機密,雙方的拉鋸局面未必能因標準水務一案而有所突破。


與標準水務案不同

中國證監會、國家保密局及國家檔案局在2009年10月發表聯合公告,明確指出內地公司在境外發行證券與上市過程中,若要向證券公司、服務機構和境外監管機構提供涉及國家秘密的文件,應先取得相關部門批准。因此,儘管中港證監會在多年前已就上市公司的訊息互換簽署備忘錄,有關國家安全的資料仍然排除在外。


事實上,早在證監會「發難」之前,香港會計師公會於2012年6月的一封致會員的信函中,就提醒會員內地政府的相關規定。而在去年4月,公會又建議會員,指若資料涉及國家機密,應由內地會計師行保存,香港會計師行應避免持有該底稿。


香港會計師公會前會長趙麗娟認為,由於香港已是中國的一部分,而且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內地公司或在內地有業務,因此最萬全的方法,是中港兩地就有關事件達成協議,予以香港核數師及監管機構豁免,即使涉及國家機密,內地公司也要向香港監管機構交出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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