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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黃埔青少年軍校」獲撥款逾50萬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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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04日 06:35
2014年05月04日 06: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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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由退役海軍解放軍成立的「黃埔青少年軍校深圳分校」,兩年前來港租用「迷你」辦事處,在港宣傳以吸引青少年北上「軍訓」。此內地「駐港」機構為「黃埔軍校慈善有限公司」,去年起獲民政局轄下青年事務委員會撥款,資助青年參與「軍事文化體驗營」,去年資助額為24.3萬元,活動有400人受惠;今年成功獲撥款53.1萬元,其中「體驗營」佔41.9萬元,640人受惠。


3天軍訓 提供國防愛國教育

「黃埔青少年軍校」訓練基地位於惠州市,據網站介紹,軍校是希望為青少年提供一個「國防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的基地。參與「體驗營」的青年會在3天內接受「軍訓」,聽取由軍校校長講解今日中國國情、學習軍歌、參與野外訓練,如陸地百米障礙訓練、夜行軍等;亦有模擬特訓,如投擲手榴彈以至大炮操作。


租港工廈迷你辦事處

至於為何一間「深圳分校」可以申請港府資助?原來民政事務局根本未有規定申請交流團資助的團體必須為《稅務條例》88條下的「非牟利」或慈善團體,申請者只需要為香港註冊團體、法定團體或當局認可的社區組織,在遞交申請時遞交註冊證明就可以舉辦「非牟利」活動。換言之,一間向公司註冊處登記的公司,只需要表明活動是「非牟利」便可申請撥款。以「黃埔軍校慈善有限公司為例」,此公司2012年以擔保公司形式作公司註冊,作為「香港辦事處」,表明會以非牟利形式運作,但在《稅務條例》第88條未有登記為非牟利團體,由於屬於「香港註冊團體」,故符合申請資格。記者曾到訪其「辦事處」,是位於觀塘一工業大廈租借200呎迷你辦公室,有兩至三名職員。公司回應本報時稱,其公司是非牟利機構,名稱在公司註冊處合法登記。


關愛社署資助須慈善團體申請

反觀如關愛基金早前推出的「課餘託管試驗計劃」,以及社署「兒童發展基金」資助計劃等,申辦機構必須為登記的慈善團體。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副主席陳家洛認為,機構毋須慈善登記,而網上與活動相關的資料極少,情况令人憂慮,民政局須跟進檢討,「民政局說只要活動不牟利就可以,但求其交單據上去,係咪又畀佢通過,委員會究竟點撥款、點使用公帑,會唔會為求有活動搞中港融合,就求其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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