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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牛案 洋婦控未提供司機資料長青網文章

2014年05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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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5月01日 21:35
2014年05月01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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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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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浪迹大嶼山的黃牛群伏屍馬路,警方事後發現一輛私家車車頭損毁,黏附啡色毛髮,要求英籍女車主提供事發時的司機資料,惟她回覆「沒有資料」,被控未按要求提供資料罪,案件昨開審。發現「慘案」的外籍機師形容只有「卡車或坦克」才可如此重創群牛,認為被告的私家車不足以殺牛。


機師﹕中型車撞牛群如撞牆

飛機師Steven Quilkey(52歲)供稱,去年6月5日凌晨3時15分,駕車至嶼南路距塘福約1公里處,發現7頭牛倒地,估計已死或重傷,隨即報警。他當機師35年,曾在澳洲內陸沙漠工作,時常看見野生動物被撞死。他估計遇害的大牛每頭重達300公斤,牛群共重一噸半,若中型車輛撞上去「猶如撞牆」,勢必車毁人亡,「車身夠高夠強,才能重創牛群,如卡車或坦克」。控辯雙方同意除倒臥路中的7頭牛,尚有一頭牛被撞後躲於路旁。


被告私家車損毁黏啡毛

高級督察譚卓軒與胡姓警員於事發日下午1時10分接報,前往塘福露天停車場,發現女被告Sarah Ann Wilson(49歲)的私家車。該車車頭防撞欄左方損毁,左車燈脫落,防撞欄和車底夾着啡色毛髮。Quilkey看過相片,認為該私家車不能重創牛群,「撞上一噸半物件,怎會輕微損毁,還可以繼續行走?除非車頭裝上機關槍」。


被告否認當晚有駕車借車

譚供稱,被告於1時40分現身停車場,承認是車輛唯一司機,但否認釀成意外。被告稱6月4日晚上9時泊車後,沒有再駕駛或借出車輛。胡其後以危險駕駛等罪名拘捕被告,於警署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分詳情通知書」,要求被告交代發生車禍時司機的姓名、地址等資料。被告反問可否填「沒有司機資料」,胡表示如有足夠證據,將繼續檢控被告,被告最後仍在通知書寫上「沒有司機資料」,其後未作補充。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TWCC32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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