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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自稱畢業於香港科技大學的男子,今年1月向義工出示假銀行月結單,訛稱居於山頂普樂道以領養小貓,後來義工要求探望小貓,他才「自爆」虛報地址,又說貓兒已在西貢走失。男子昨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2年,兼付訟費3000元。
義工欲探貓 稱已走失
被告歐展彤(22歲)本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昨獲撤銷控罪。裁判官一度質疑被告居於屯門,貓兒卻在西貢走失,問被告有否導致貓兒死亡。被告解釋今年1月3日從女義工手上領養小貓後,義工同日聯絡他,指為小貓求得下簽,得知牠病痛多,要求取回小貓。
被告遂帶小貓往清水灣的動物診所檢查,途中小貓突然在袋中大便及尖叫,他將小貓放在地上再作清理,小貓卻趁機跑走,事後他和義工也無法尋回貓兒。
【案件編號:KTCC1565/14】
義工欲探貓 稱已走失
被告歐展彤(22歲)本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昨獲撤銷控罪。裁判官一度質疑被告居於屯門,貓兒卻在西貢走失,問被告有否導致貓兒死亡。被告解釋今年1月3日從女義工手上領養小貓後,義工同日聯絡他,指為小貓求得下簽,得知牠病痛多,要求取回小貓。
被告遂帶小貓往清水灣的動物診所檢查,途中小貓突然在袋中大便及尖叫,他將小貓放在地上再作清理,小貓卻趁機跑走,事後他和義工也無法尋回貓兒。
【案件編號:KTCC15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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