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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普選特首方案:「參選要聲明擁護中國憲法」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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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29日 21:35
2014年04月29日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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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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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工聯會公布2017年特首普選方案,參選門檻較民建聯方案更高,建議報名參選特首者須附上聲明,表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基本法》,及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工黨主席李卓人批評工聯會方案「出賣工人利益」。港大法律學者張達明認為,工聯會須解釋「擁護憲法」、是否要「擁護共產主義」,又認為是否有「真普選」才是重點。


譚志源:非法律要求 有積極一面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譚志源表示,根據現行《行政長官選舉條例》,參選人須表示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至於要否再額外本地立法「特別觸及中國《憲法》」,需再研究。他認為做法未必是法律要求,「可能是為了更確保行政長官是愛國愛港這政治要求而提出的建議」,指工聯會的建議「從這意義上有積極的一面」。


法律學者:是否要擁護共產主義?

《基本法》並無訂明特首須宣誓擁護中國《憲法》。中國《憲法》第一章第一條訂明,「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破壞社會主義制度」。律師會會長林新強則認為,《基本法》除了引述《憲法》第31條、「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外,絕少提及中國《憲法》,認為香港不是國家而是特區,對香港的最大保障,是盡量依照《基本法》、盡量不要改變。


倡須半數提委支持 選3人出閘

工聯會又建議,由提名委員會選出2至3名候選人,參選者要獲過半數提委會委員支持。工聯會榮譽會長鄭耀棠被問到「過半數」票的要求能否讓步時,稱方案經過工會諮詢,但強調特區政府提出正式方案後,工聯會可再思考是否修訂方案。


鄭又說,方案沒排拒任何人,希望泛民「自己不要有心結」,認為自己就是「反中亂港、反對派」,「所有人出來參選都要強調自己是愛國愛港人士」。該會又建議,提委會增至1600人,維持四大界別,當選特首者要作法定聲明,表明不是任何政黨成員。特首當選者若不獲中央任命,要重選,但不獲任命者不能再次參選。


另外,廣東社團總會建議,特首選舉提委會最多1400人,可增加社團和婦女界別,3名候選人為佳。中華總商會則建議,參選人最終要獲得過半提委會委員提名票,才能成為候選人,候選人數目2至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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