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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前日被海關揭發售賣偽冒新奇士商標鮮橙的元朗新街水果店,昨仍然售賣鮮橙,並在價錢牌標明是「新奇士橙」,但所有橙均沒貼上標籤。海關表示,調查期間已發現部分商戶出售無標籤的「新奇士橙」,一直循《商品說明條例》下的「虛假商品說明」調查,但舉證上「無標籤」較「偽標籤」更困難,但有一直跟進。
消委:無標籤更難舉證
位於元朗新街、前日被揭發出售偽冒新奇士橙的「加州鮮果」及「加州蔬果零售批發」兩店,昨日出售的橙沒貼上標籤,但價錢牌仍標明為「新奇士橙」,售價20元7個,店員亦高聲嚷道「平靚正新奇士橙」。記者上前購買並詢問為何沒貼上標籤,店員說是由於這些都是舊橙,不會貼標籤,只有新橙才有標籤,至於如何分辨新舊橙,店員則沒回應,只強調新舊橙一樣「咁甜咁靚」。
記者又發現,區內其他水果店亦有出售新奇士橙,均貼上標籤,而且標籤與正貨新奇士商標相似,約售4至5元一個。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林由德表示,自接獲市民舉報有水果店涉嫌出售冒牌橙後,海關調查人員巡查時已發現部分商戶標售「新奇士橙」,橙上卻沒有標籤,與正貨新奇士橙不同,已即時向新奇士求證並跟進,了解有否觸犯《商品說明條例》下的「虛假商品說明」。
林指出,與偽冒標籤不同,海關必須確鑿證明那些鮮橙不是出產自南非或美國的新奇士果園,才可證明店舖涉及虛假商品說明,故未能就此斷定水果店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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