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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伙律師包攬訴訟判緩刑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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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25日 06:35
2014年04月25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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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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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律師與顧問公司顧問於2001至07年間多宗民事索償案中包攬訴訟,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瓜分申索人獲得的賠償,涉款逾144萬元。顧問葉漢明和律師楊潤康早前被裁定共26項包攬訴訟罪名成立,葉昨被判囚1年、緩刑1年半,楊則被判囚1年3個月、緩刑兩年。


法官胡雅文指出,葉和楊純為金錢利益,並沒欺騙顧客,而且律師會於2005年發出通告,提醒律師若接受由代理轉介的申索案件,而代理又與申索人瓜分所得賠償,律師便是專業失德,或會觸犯法例。通告發出後,二人沒再接生意,法官相信他們不會再犯。加上楊應會面對紀律聆訊,對他來說已是額外懲罰,故判處二人緩刑。


3名被告為葉漢明(60歲)、楊潤康(44歲)及同為律師的楊妻羅婉清(49歲),羅早前獲判處包攬訴訟罪名不成立。案情指出,葉與申索人簽定協議,把個案轉介至楊的律師行。若成功申索,顧問公司會收取賠償金額20%作服務費,案發期間收取總金額逾144萬元。3人於2010年12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2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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