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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這很詭異:4個月前的一樁網警受賄案,最近才曝光。網絡是直接受網警打壓的,而本該網絡揚眉吐氣的時候,平日飛揚的網絡卻淡定無比,視若無睹。
去年12月20日,原海口市公安局網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魏一寧因受賄,被該市龍華區法院一審判監10年。經查,魏利用職權,先後280多次幫助外地網警刪除有關當地政府的負面帖子,收受賄賂共近71萬元。
官媒評論網警受賄 無視辦公事
網絡在當今中國的作用日益強大,那許多的房叔房姐表哥之類的蒼蠅都是在網上被扯出來的。及至老虎,著名的有《財經》羅昌平之與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長劉鐵男,有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王文志之與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均翻倒在網絡上。當然,羅昌平下場不妙,王文志也將難逃囧途。
新華社刊發網警行賄消息時,稱「網警刪帖背後,是地方政府不能正確對待社會監督的扭曲價值觀」——11名網警賄賂魏一寧刪帖,辦的全是「公事」,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和領導不希望被看到的資訊。
新華社此言就不通人性和官性了。怎麽就價值觀扭曲了?任何人,包括當官的,誰喜歡醜事傳千里?誰樂意被監督?當然要想法立馬滅掉。而警察不聽領導聽誰?辦「公事」嘛,何錯之有?
網警權大任重 辦案欠透明度
網絡本是公衆聯絡、交流的場所,也是「群體事件」的共振平台,因而被許多官員視為洪水猛獸。但這不妨礙網警們拿來為己所用,這11個網警與魏一寧是在全國網警的一個業務討論群裏認識的。外地網警向魏行賄,是因為天涯社區和凱迪論壇總部都設在海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海口市公安局對這兩個網站有處置權,魏有生殺大權。他們就像交警每天要到街道上執勤一樣,任務就是對當地網絡進行輿情監督、情報收集和資訊處置。
處理交通事故,交警要穿警服,開罰單,要寫明違反了交規哪條哪款,甚至要有照片佐證。但網警辦案就不那麼公開了,甚至不知是哪方小妖偶爾路過,撒了泡猴尿。
凱迪網高層說,海口網警一般是透過QQ給他們下達刪帖指令,從公共帳號發來指令,只能看到一條命令,無法查證其是否經過法定程序。指令不容置疑,即便管理員懷疑,也不敢去問對方該指令是聖旨還是猴尿?是按程序走的還是網警個人發出?
什麼是程序?《海口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互聯網資訊巡查處置工作規程》規定,帖子只有被認定為11種有害資訊之一時才能進入刪帖程序:向領導匯報審核,等待處置指令,下達給當天值班的網警,網警通知網站值班編輯刪帖。
主犯動機切合維穩 未助牟利
魏一寧的罪過是,他不請示領導,直接就受託下令刪帖。但辯護律師稱,魏雖然收受他人財物,但所刪的都是對政府有嚴重負面影響的帖子,並未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為不構成受賄罪。也就是說,魏一寧的主觀出發點是好的﹕維穩。
但即使魏一寧嚴格按照程序工作,這裏也還有兩種危險——如果領導有「不能正確對待社會監督的扭曲價值觀」,或者修養欠缺而不能精確認定何為「11種有害資訊」;如果領導也被網警們賄賂,而他們拿了錢卻還以為是為社會做了好事——怎麼辦?領導也是人,犯錯誤也是可能的。
揭露程序漏洞:領導不受質疑
其實不止是網警以及他們的領導,就是在北京天子腳下,政策水平高,媒體人也常遇到這樣的情景:某主管宣傳的處長來電話,說某某稿子不能上,撤下。問,是您處長的意思還是部長的指示?答,甭問。並且沒有文字指示,也不許記錄。
還是回到老問題:就算是部長的指示,他就能代表正確嗎?封了網絡輿情,對反腐、對社會一定就好嗎?
正是領導的權力無邊,於是網警就亂撒猴尿。不僅如此,連小魚小蟹也跟着起哄,參與自肥、尋租。君不見,刪帖業務經久不衰,黑客、公關公司、網站管理員都發了財。
作者是內地資深傳媒人
去年12月20日,原海口市公安局網警支隊一大隊副大隊長魏一寧因受賄,被該市龍華區法院一審判監10年。經查,魏利用職權,先後280多次幫助外地網警刪除有關當地政府的負面帖子,收受賄賂共近71萬元。
官媒評論網警受賄 無視辦公事
網絡在當今中國的作用日益強大,那許多的房叔房姐表哥之類的蒼蠅都是在網上被扯出來的。及至老虎,著名的有《財經》羅昌平之與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長劉鐵男,有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王文志之與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均翻倒在網絡上。當然,羅昌平下場不妙,王文志也將難逃囧途。
新華社刊發網警行賄消息時,稱「網警刪帖背後,是地方政府不能正確對待社會監督的扭曲價值觀」——11名網警賄賂魏一寧刪帖,辦的全是「公事」,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和領導不希望被看到的資訊。
新華社此言就不通人性和官性了。怎麽就價值觀扭曲了?任何人,包括當官的,誰喜歡醜事傳千里?誰樂意被監督?當然要想法立馬滅掉。而警察不聽領導聽誰?辦「公事」嘛,何錯之有?
網警權大任重 辦案欠透明度
網絡本是公衆聯絡、交流的場所,也是「群體事件」的共振平台,因而被許多官員視為洪水猛獸。但這不妨礙網警們拿來為己所用,這11個網警與魏一寧是在全國網警的一個業務討論群裏認識的。外地網警向魏行賄,是因為天涯社區和凱迪論壇總部都設在海口,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海口市公安局對這兩個網站有處置權,魏有生殺大權。他們就像交警每天要到街道上執勤一樣,任務就是對當地網絡進行輿情監督、情報收集和資訊處置。
處理交通事故,交警要穿警服,開罰單,要寫明違反了交規哪條哪款,甚至要有照片佐證。但網警辦案就不那麼公開了,甚至不知是哪方小妖偶爾路過,撒了泡猴尿。
凱迪網高層說,海口網警一般是透過QQ給他們下達刪帖指令,從公共帳號發來指令,只能看到一條命令,無法查證其是否經過法定程序。指令不容置疑,即便管理員懷疑,也不敢去問對方該指令是聖旨還是猴尿?是按程序走的還是網警個人發出?
什麼是程序?《海口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互聯網資訊巡查處置工作規程》規定,帖子只有被認定為11種有害資訊之一時才能進入刪帖程序:向領導匯報審核,等待處置指令,下達給當天值班的網警,網警通知網站值班編輯刪帖。
主犯動機切合維穩 未助牟利
魏一寧的罪過是,他不請示領導,直接就受託下令刪帖。但辯護律師稱,魏雖然收受他人財物,但所刪的都是對政府有嚴重負面影響的帖子,並未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為不構成受賄罪。也就是說,魏一寧的主觀出發點是好的﹕維穩。
但即使魏一寧嚴格按照程序工作,這裏也還有兩種危險——如果領導有「不能正確對待社會監督的扭曲價值觀」,或者修養欠缺而不能精確認定何為「11種有害資訊」;如果領導也被網警們賄賂,而他們拿了錢卻還以為是為社會做了好事——怎麼辦?領導也是人,犯錯誤也是可能的。
揭露程序漏洞:領導不受質疑
其實不止是網警以及他們的領導,就是在北京天子腳下,政策水平高,媒體人也常遇到這樣的情景:某主管宣傳的處長來電話,說某某稿子不能上,撤下。問,是您處長的意思還是部長的指示?答,甭問。並且沒有文字指示,也不許記錄。
還是回到老問題:就算是部長的指示,他就能代表正確嗎?封了網絡輿情,對反腐、對社會一定就好嗎?
正是領導的權力無邊,於是網警就亂撒猴尿。不僅如此,連小魚小蟹也跟着起哄,參與自肥、尋租。君不見,刪帖業務經久不衰,黑客、公關公司、網站管理員都發了財。
作者是內地資深傳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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