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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朗誦導師狎6歲女囚5月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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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23日 21:35
2014年04月23日 2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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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曾於香港學校朗誦節擔任評判的七旬朗誦導師,教授6歲女童朗誦期間以玩具吸引對方,趁機舔其手臂和吻其臉頰,事後女童向母親投訴揭發事件。導師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非禮罪成,昨被判囚5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心理報告顯示,被告獲判罪成後表示已反省,但堅稱其行為「唔係好過分」。


舔手吻臉 被告:唔係好過分

被告伍華才(72歲),原被控去年9月16及23日於中環一教室內兩度非禮6歲事主及其4歲胞妹,惟涉及事主胞妹的指控最終獲判無罪。事主早前於庭上供稱,去年9月23日她如常上課,課室內只有她和被告,當時被告一邊讓她玩玩具,一邊教她用普通話念詩,其間被告「無啦啦舔我隻手」及吻她的臉,「然後用手抹番」。事主又指被告於同月16日做過類似行為。


課室內的閉路電視片段則顯示,事主坐在被告旁邊玩玩具,二人相距極近,其間被告不斷用手摸她的手和臉頰,做出疑似熊抱動作,其後更把頭貼近事主的手臂和臉頰,停留數秒後做出用手拭抹動作。事主形容被告的舉動令她感到「唔開心、好污糟」。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於中國文化擁不俗成就,犯案後亦獲妻子支持,重犯可能低。被告沒有戀童癖,犯案純粹因「判斷錯誤」,加上他已無法再做導師,對他來說已是極大懲罰。惟心理報告形容被告性格固執,雖然坦承曾親吻事主,但認為「唔係好過分」。裁判官張志偉斥被告行為違反誠信,而且涉及較長時間的非禮,法庭須保護沒自我保護能力的兒童,故判處被告即時監禁。


【案件編號:ESCC4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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