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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騎士精神僅特例 研究戳破鐵達尼迷思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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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21日 06:35
2014年04月21日 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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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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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歲月」號船長李俊碩,以至兩年前「歌詩達協和」號郵輪船長斯凱蒂諾(Francesco Schettino)在海難中率先棄船逃跑,置乘客生死於不顧,被輿論慨嘆昔日「鐵達尼」號船長與乘客及郵輪共存亡的光榮傳統不再。不過經濟學家埃林德爾(Mikael Elinder)與埃里克森(Oscar Erixson)前年發表的研究指出,過去3個世紀的18宗海難事故中,船長與船員的逃生率都遠比乘客高,不存在婦孺率先逃生的傳說,稱「鐵達尼」號的「海上騎士精神」只是特例。


18海難僅兩宗先救婦孺

在「鐵達尼」號海難中,逾七成婦女生還,兒童生還率也超過五成,男性存活比例僅兩成,令人誤以為先救婦孺是西方傳統。不過上述研究指出,在1852至2011年共18次嚴重海難中,只有「鐵達尼」及1852年沉沒的HMS Birkenhead有大部分女性獲救,兩次都奉行婦孺優先的原則。在其餘海難中,女性生還率(約27%)遠低於男性(約37%),小童生還率更只有約15%,生還率最高的是船員(約61%)。在16宗海難故事中,7名船長獲救,生還率逾四成。


船員生還比例遠超乘客

當「歲月」號乘客按廣播通知留在原地待救,船長李俊碩已指揮船員首批撤離,29名船員中23人獲救(79%),生還比例遠高於乘客(約34%)。李俊碩在救援人員協助下,離開甲板獲救的照片,令他觸犯眾怒。韓國博客紛紛怒斥他為「歲月號惡魔」。航海專家都認為他逃命令人震驚。曾當美國海軍艦艇船長的多爾蒂(William H. Doherty)稱,李置乘客於不顧是恥辱。


在1912年「鐵達尼」號海難後兩年誕生的《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要求船長為其船舶的安全以至船上所有人的性命負責。新版公約更列明,乘客須於緊急警報發出30分鐘內疏散。「歲月」號在出事後兩個半小時才沉沒,若非要求乘客留在船艙,或有足夠時間逃生。


儘管船長須為乘客負責,但多數國家的法例沒明文規定船長須最後撤離,令船長有藉口以登救生艇指揮撤退的名義,率先逃命。不過韓國法例列明船長須留守至最後,否則可能觸犯棄船先逃罪,令執法機構可逮捕李俊碩。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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