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女遊客高華贇早前在馬來西亞沙巴被綁匪擄走至菲律賓,據稱其家人被勒索約8750萬港元贖金。本報發現,目前坊間有旅遊保險設有綁架條款,若投保人不幸於旅行期間被綁架,每日可獲賠償500元,最多賠償30日即1.5萬元。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指出有關條款保障明顯不足,又指正規綁架保險的保額以百萬美元計,惟投保費用極高昂。
明報記者 蕭輝浩
最多賠30日共1.5萬
旅遊保險設綁架條款的忠利保險發言人表示,5年前已加入有關條款,自今未有投保人因被綁架而索償。他續稱,公司會要求索償者提供由當地警察發出的證明信,當中需包括案發時間、地點,以及案發經過等。
本報記者同時翻查多間保險公司提供的旅遊保險條款,發現部分旅遊保險保障範圍,涵蓋以往不受保的項目,包括恐怖襲擊,禽流感、SARS等傳染病,以至投保人乘坐熱氣球、參加潛水、笨豬跳等高危運動。
陳健波﹕保障不足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說﹕「旅遊保險中的綁架條款每日僅賠500元,保障明顯不足,特別是一般旅遊保險費用僅數十至數百元不等,真正投保費用十分有限,但可吸引客人光顧。」他解釋,保險業界是有專門的「綁架保險」,對象是前往巴西、南非等高危國家的大型機構高層,保額以百萬美元計,一旦投保人不幸被綁架,保險公司會安排談判專家與綁匪談判,但投保費用十分高昂。
陳健波又稱,近年保險業界不斷增加旅遊保險的保障範圍和加入不同條款,「以往坐熱氣球、恐怖襲擊等都是不保的,但現時保險商均將之列入保障範圍」。
旅遊專欄作家項明生稱,「綁架條款聊勝於無」,只能令投保者較有安全感,實際幫助不大;至於保障恐襲、潛水等項目則較有用。
他舉例,過往在斯里蘭卡首都科倫坡旅行期間,曾遇上泰米爾之虎游擊隊以無人飛機「自殺式」襲擊酒店附近的政府設施,當地政府隨即宣布全市停電,幸而最終並無受傷,反映旅行亦有機會遇上恐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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