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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後法院才釋網謠 秦火火囚3年惹爭議長青網文章

201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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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4年04月18日 06:35
2014年04月18日 06: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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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網絡名人「秦火火」(本名秦志暉)被控誹謗、尋釁滋事一案,昨日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以誹謗和尋釁滋事兩罪判秦監禁3年。對此判決,秦當庭表示不上訴。


對於秦火火被捕在前,有關網絡造謠的司法解釋在後的問題,法律界有不同聲音。北京市漢鼎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龔瓊說,「天大的笑話,立法不能溯及既往,司法解釋能溯及既往?歪曲法律、破壞法治,這才是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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